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是国务院和银监会扶持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一项措施。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的演变是一片坦途。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深圳有关部门正在讨论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不过,有相关人士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仅是一份监管文件草案,部分内容或将改动。
村镇银行监管框架成型
这份面向村镇银行的监管文件草案,以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为指导,详细地阐述了在深圳设立村镇银行的准入资质、补充资本金要求、监管指标等重要问题。
根据草案,深圳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资格应由银监会审查核准,应是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有业务优势和技术积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上年度监管评级原则上不得低于二级。
拟设村镇银行的机构,其注册资本原则上应不低于2亿元,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除银行机构外,单个股东以及关联方出资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
在机构准入方面,草案中表示,应尽量吸收深圳本地民间资本参与入股,拟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
草案还要求,深圳村镇银行开业满1年测评满意后,可经深圳银监局准入委员会批准提出支行设立申请,原则上每家村镇银行每年新设支行数量为1家,严禁在深圳原特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对于小微企业授信占到授信余额一定比例以上的村镇银行,可考虑增加新设支行数量。
升级成村镇银行成奢望
按照草案,深圳小贷公司或将无缘村镇银行。不过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此草案中有些条款已进行修改,但具体改动幅度如何,尚未见到庐山真面目。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是国务院和银监会扶持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一项措施。业界有人解读为“给草根金融更多的生存空间”。
银监会2009年曾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对小贷公司风险覆盖、不良资产等方面增设了一些新监管指标,其中要求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等。
记者从小贷公司了解到,摆在小额贷款公司面前的问题,还不是如何实现升级为村镇银行的“光辉前景”,而是如何跨越温饱线、做大做强的问题。
世联小额信贷公司总经理牛勇表示,升级成村镇银行对于目前很多小贷公司来说是个奢望,该公司和招商银行合作的小贷模式,在深圳已经运作得相对成熟。
据了解,小额信贷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地方金融办,以及由地方金融办、人民银行、工商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管理委员会,亦即小贷公司并不属于银监会或者银监局直管。
业内人士分析,小贷公司如果升格为村镇银行,意味着要纳入银监系统的管理,需要付出一定的监管成本,而这未必是小贷公司期待的。
作者:潘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