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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监会详解资本市场四大热点 证监会:新批500亿RQFII专用于投资A股ETF 证监会警示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 证监会:今年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证监会:不必担心新三板发展冲击A股 场外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全国性场外市场筹建两步走 各地或先清理再发展 证监会:全国性场外市场超越新三板 场外市场总体思路出炉挂牌企业股东突破200人限制 新三板制度改革最快6月推出 股市新政,改革正提速
证监会详解资本市场四大热点 就RQFII新增额度的投资方向、场外市场建设、中小企业私募债、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等市场热点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日就此进行回应。 负责人表示,RQFII新增的500亿元投资额度主要投资A股ETF,不受此前试点办法投资股市不超过20%的限制;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中小企业私募债在试点初期,不会d一下子推开,初期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此外,他提醒,高送转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于出现异常波动的高送转股票,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风,以防范投资风险。 500亿RQFII新增额度主要投资A股ETF 负责人表示,新增加的5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允许试点机构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份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不受此前试点办法投资股市不超过20%的限制。目前证监会正在总结QFII制度经验,进一步便利QFII投资运作,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 对于此次500亿元额度用于投资A股市场ETF,中国证监会事前也与香港方面进行了沟通,香港方面希望能够进行。负责人说。他同时表示,目前相关机构也在跟香港证监会进行沟通,从目前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机构在进行准备,但准备的情况并不一样。同时,香港证监会还要根据机构准备情况,对这些产品进行一系列的审批。 对于QFII额度没有用完的质疑,负责人解释,目前证监会批准的QFII是158家,所谓的额度没用完是从外汇局的角度来看的,即129家机构用了240亿美元的额度。事实上,还有29家机构,如果按照每家1-2亿美元来算是即将用完的,因此增加额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境外机构的需要。 与此同时,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总结QFII制度经验,进一步便利QFII投资运作,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至于是否要扩大以及降低门槛,证监会正在研究。 而对于港股ETF,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已经接收了试点的恒生指数的两个产品的申报,但这一产品涉及到技术准备、外币需求的申购问题等。 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筹备 不以融资为目的 负责人介绍,推进场外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的在于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据他介绍,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成长阶段和业态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他同时透露,今年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股东允许超过200人,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此外,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不用担心场外市场发展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一方面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几千万元。另一方面,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1月1日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时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 他同时表示,场外市场是资本市场体系的基础层次,在这一市场层次上,挂牌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督导下规范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信息,并会在股份转让中发现股本价格,这对于培育更加成熟的上市公司和规范场内市场价格形成将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由于场外市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且采用议价转让方式,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中关村试点中,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将先从目前的接近100个高新技术园区企业中选择挂牌公司,在条件成熟之后,将扩大到全国的所有股份制公司,而企业的选择不以地域为划分因素。 中小企业私募债建议在3倍利率区间内定价 对于各方关注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负责人表示,交易所正加班制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制定完毕之后即有望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初期将采取试点的方式,不会一下子推开,试点时期将选择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如浙江等省市。目前,债券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而发改委对于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也表示支持。 负责人介绍说,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公司债的一个种类,它与高收益债即有区别也有联系。目前我国在做的只是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发行,并且是非公开发行的。 我们现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包含有高收益债的概念,但是不限于高收益债。负责人说。 负责人同时介绍,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目前考虑的是发行前由承销商将发行材料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是让作为市场组织者的交易所知晓情况,便于统计检测,同时备案材料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这不意味着交易所对债券投资价值、信用风险等形成风险判断和保证。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负责人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将采取严格的市场约束,同时,要求券商在承销过程中进行核查,发行人按照发行契约进行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责任。同时,投资方和融资方在契约上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协商条款,参照海外的经验,采取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限制分红等条款。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利率区间,负责人表示,相关法律法规对利率上限无直接规定,可以参照的标准是最高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中设定的上限: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据了解,小额贷款目前的利率上限管理参照这个司法解释,是一个间接的法律依据。负责人说。 他同时称,为了便利中小企业融资,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目前在工作层面考虑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3倍的利率区间内定价。 注意防范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 近期,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陆续发布,一些上市公司同时推出了高送转。对此,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对于出现异常波动的高送转股票,不要盲目跟风,要注意防范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针对该类异常交易行为,证监会已对其中涉嫌违规的公司行为及典型的异常交易账户立案调查,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他提醒广大投资者,高送转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高送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股东的权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市场上,部分投机者炒作高送转概念,伺机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时应注重理性投资,对于出现异常波动的高送转股票,不要盲目跟风,以防范投资风险。负责人说。他同时表示,若发现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向证监会举报。(www.ccstock.cc)
证监会:新批500亿RQFII专用于投资A股ETF 试点机构将主要选择大盘蓝筹及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指数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批复的500亿元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专门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分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因此不受RQFII试点办法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限制。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初期试点的200亿元资金中,仅有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可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而此次批复的500亿元RQFII额度由于属专款专用,并不在受限之列。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试点机构正在积极准备发行A股ETF产品相关工作,香港证监会将视准备情况进行审批,成熟一个批复一个;证监会则将与外管局 、香港证监会就额度发放、产品审批、监管合作等问题进行协调,推动人民币A股ETF产品尽快推出,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需求,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支持我国市场稳定发展。 在RQFII发行的A股ETF产品特点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首先,试点机构将主要选择大盘蓝筹及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指数;其次,与香港市场大部分ETF相区别,将采用基金管理人和资金的参与券商提供资金支持ETF设立,投资者再通过券商进行申购赎回的模式,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ETF的产品规模。 上述负责人称,在RQFII试点办法的框架下,证监会正在研究扩大参与RQFII试点机构范围、降低门槛,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RQFII的试点规模、参与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另外,针对跨境ETF的准备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两只港股 ETF产品募集申请已上报,正在审批过程当中,除产品审批外,其准备主要涉及外汇申购端口的技术开发和测试,目前相应的技术系统仍在准备过程中。(.上.证)
证监会警示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 昨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高送转概念炒作风险。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具有高送转概念的股票异常交易行为中涉嫌违规的公司行为及典型的异常交易账户,证监会已立案调查。 据介绍,近期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陆续发布,一些上市公司同时推出了高送转方案。所谓高送转,是指上市公司大比例送红股或大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如每10股送10股,或每10股转增8股,或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 证监会监控发现,部分具有高送转概念的股票近期异常活跃,一些账户尤其是推出高送转的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所在地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账户在年报发布前集中买入相关股票。针对该类异常交易行为,证监会已对其中涉嫌违规的公司行为及典型的异常交易账户立案调查,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高送转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高送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股东的权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市场上,部分投机者炒作高送转概念,伺机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时应注重理性投资,对于出现异常波动的高送转股票不要盲目跟风,以防范投资风险;若发现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证监会举报。他举例说,有一家公司前期曾传出每10股送18股的消息,在有关部门约访后公司取消了这一方案,跟风买入者随之遭受损失。 对于部分公司希望通过高送转扩大股本,以及部分公司高额分红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适当性主要由公司自身把握,而证监会则重点关注合规性。(.证.券.时.报)
证监会:今年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证监会今年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不是以融资为目的,而是以交易为目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挂牌企业股东允许超过200人。此外,未来将研究场外市场到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从中关村试点扩大到全国的高新园区企业,第二步是进一步扩大到全国所有股份公司。他解释说,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成长阶段和业态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对于场外市场发展可能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的担忧,该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不用担心。一是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几千万元;二是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1月1日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时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三是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由于场外市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且采用议价转让方式,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中关村试点中,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不必担心新三板发展冲击A股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了场外市场建设情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初步考虑将会分两步走。该负责人指出,不用担心场外市场发展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他还透露,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突破200人,将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初步考虑将会分两步走,第一步扩大到全国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股份公司,第二步扩大到全国的股份公司。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8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现有资本市场框架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私募方式引入直接融资又因为缺乏相应的市场平台效率很低,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建立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直接金融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成长阶段和业态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为探索和积累场外市场建设经验,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已从2006年1月开始,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今年,我们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位负责人说。 他同时告诉记者,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的股东将可以突破200人,将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此外,他还强调了场外市场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未来的各项制度草案都会征求市场意见和建议。 针对市场对场外市场扩容影响的种种担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不用担心场外市场发展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 他进一步分析指出,首先,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而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只有几千万元。其次,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去年以来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再次,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由于场外市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且采用议价转让方式,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中关村试点时,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 该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是资本市场体系的基础层次,在这一市场层次上,挂牌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督导下规范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信息,并会在股份转让中发现股本价格,这对于培育更加成熟的上市公司和规范场内市场价格形成具有积极意义。(.证.券.时.报 .刘.璐 .郑.晓.波)
场外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热点。4月5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是今年证监会的重点工作,其中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推进场外市场建设,不仅能有效解决广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难题,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随着相关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也呼之欲出。 总体设计 分步实施 从发展角度看,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随着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一步深化,各类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兴业态不断兴起,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但现实情况是,在现有资本市场框架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而以私募方式引入直接融资,又因为缺乏相应的市场平台,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很低,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之间还存在着明显差距。 建立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企业规模、发展模式和业态也存在差异。因此,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贯彻统一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分层次的构建。其中,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在积极筹建。 据了解,从2006年1月开始,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未上市公司经国家批准,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这是我国建立场外市场的一次有益尝试。 而在今年,证监会将在总结中关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的步骤上,初步考虑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将扩大到全国的高新园技术产业区,第二步将取消区域限制,全国范围内的股份公司都将容纳其中。 有利于场内市场规范发展 在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场外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基础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将有利于场内市场的规范发展。该负责人说。 对于场外交易市场,业内形象将之比喻为上市公司的练兵场。通常在这里挂牌的公司不仅需要完成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还需要履行作为一个公众公司的披露义务,透明度会得到提高。另外,在市场交易层面,也会实现市场定价。这三点都有利于为场内市场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条件。 将来,如果从场外市场成长起来的公司想到场内市场上市,由于公司治理较为规范,透明度较高,市场也对其比较了解,这要比直接在场内市场上市更好。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公司在上市发行或上市首日定价时,由于已经有了在场外市场交易的定价参照,可能对解决发行定价问题有较大帮助,所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总体上有利于场内市场的规范发展。 目前,从新三板直接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公司并不多见。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企业上市除公司治理、持续盈利能力等条件之外,还有股权分布要求,公司股份需要达到一定分散度,如果未来场内市场的企业所有条件都具备的话,直接转板的通道是打开的,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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