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详解四大热点 场外市场呼之欲出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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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详解四大热点 场外市场呼之欲出

加入日期:2012-4-6 7: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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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性场外市场筹建两步走 各地或先清理再发展
  4月5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首次全面阐述场外市场建设框架。
  其指出,2012年,监管层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总体设计分层构建
  上述证监会人士透露,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2012年的重点是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阶段包括制度、技术、组织等方面的准备,而且各项准备都会向市场各方面广泛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实施细则与制度安排,仍未最终确定。
  具体推进上,上述人士重申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推出后国务院的文件要求:在中关村试点取得经验后,将试点逐步扩大到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股份公司。
  这意味着最后的落脚点是扩大到公司。上述负责人指出。
  证监会初步考虑分两步走:第一步,扩大到全国高新园区;第二步,取消区域限制,即扩大到全国范围的股份公司。
  之所以选择从国家级高新区开始扩容,是基于当时的国务院文件给出的预期,这些园区的公司无论从公司准备,还是园区的配套监管的准备都比较充分,有利于市场平稳起步。
  但市场就是市场,我们关注的是公司。上述负责人谈到未来大方向时指出,未来进一步发展将不会做出区域或行业限制。
  至于对这部分高新园区是否也有分步推进的原则,上述负责人指出,监管层关注的是企业,园区内有多少合条件的企业,由主办券商推荐选择。
  此外,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目前,与之配套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正在积极研究制定。
  目前,上海天津等地纷纷涌现地方场外交易场所,未来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与之如何协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成立,其中的挂牌公司可以实现公众化。
  上述人士指出,全国性场外市场与其他层次的市场的协调安排上,监管层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总体设计,2012年的重点是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来总体设计的考虑可能实施分层次构建。
  而各地场外交易市场或应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的38号文规范后,在此基础上发展。
  具体规则待定
  对于场外市场的转板制度与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市场也多有关注。
  据悉,将来场外市场将进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管理性原则,但对于个人投资者能否引入,将在具体制度公布时广泛征求意见而定。
  而转板制度方面,备受关注的是场外市场挂牌公司原始股东超过200人,会否受到无法走IPO程序的限制。
  上述负责人指出,由于现有公司公开发行存在非公众公司原始股东超两百人的障碍,导致部分公司在场外市场挂牌就没有好的预期。但是将来场外市场要纳入公众公司管理,原因在于允许其超过200人限制,此后,超200人原始股东就不会形成对于IPO的障碍。
  至于转板制度等方面,证监会表示,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各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
  场外市场不存在冲击
  近期,对于场外市场推进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也带来是否会对场内市场造成冲击的担忧。上述部门负责人就此详细释疑。
  首先,从场外市场所属资本市场体系层次看,其指出,场外市场中,挂牌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督导下规范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信息,并会在股份转让中发现股价,这对于培育更成熟的上市公司和规范场内市场价格形成将具有积极意义。
  更重要的是,目前的场外市场运行特点和定位或决定其很难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
  事实上,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市场扩容效应很低。据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数千万元。
  而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
  据监管层透露,目前很多高新园区企业确实需要资金,但数量并不大。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企业单次融资大概在两千万-五千万,他们既希望满足一定的融资需求,降低其负债率,提高企业间接融资的征信能力,同时也不希望有过多的股权融资。
  这是一个基础市场需求的前提。上述负责人表示。
  种种情况叠加起来,或者决定了未来场外市场不具备高度活跃的基础。
  此外,上述负责人指出,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由于场外市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且采用议价转让方式,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2.1.世.纪.经.济.报.道)

 

  证监会:全国性场外市场超越新三板
  中国证监会昨天表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国性场外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同时突破200人的股东限制。相对于新三板目前流动性不足的状况,此举将大大提升场外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证监会的这一表示呼应了此前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的表态。王岐山在北京考察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时强调,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创造条件。
  全国性的场外市场是在总结了中关村园区股份代办转让(俗称新三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搭建的。但与中关村试点不同的是,挂牌的企业将不再受到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这意味着在股份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单个股东的持股量将被拆细,有利于提升交易活跃度和价格的形成,为市场更好发挥投融资功能创造基础条件。更值得期待的是,挂牌企业或许会有较为通畅的渠道向场内市场直接转板。
  此外,证监会发展场外市场的思路明确了从市场需求出发,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等原则,从而为上海、重庆和天津等服务非公众公司(股东人数200人以下)的地方性场外市场的发展保留了空间。
  200人成全国、地方分水岭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昨天告诉记者,目前证监会已经为筹建中的全国性场外市场的交易平台搭建了党委班子,但是干部队伍还在建设中,尚未确定最后的高管人选。另外,该交易平台很可能落户北京。
  按照目前中关村试点的相关规则,在中关村股份代办系统中挂牌的企业的股东数量将不得超过200人。目前各地正在筹建或已经开始运行的股权交易平台挂牌公司的股东数量也不得超过200人。这些挂牌企业均属非公众公司。
  全国性场外市场突破200人限制有两层意义,首先是大大提升市场的交易活跃度。目前新三板由于股东人数限制、交易门槛高等,成交非常清淡,无法形成真实的价格,实现融资和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挂牌公司定位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意味着由国务院批准筹建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将是场外市场整体架构的顶层,除此之外还会有别的层次补充,即地方政府主导的区域性场外市场。
  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
  在去年上报给国务院的第一版场外市场建设方案中,证监会只考虑到将现有的新三板升级为全国性场外市场,但却没有统筹考虑地方性市场,因此没有获得通过。
  公众公司身份利于转板
  在成为公众公司之后,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挂牌公司与非公众公司在属性上有了本质的区别,前者将履行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且纳入证监会的监管体系。这也是全国性的场外市场与将来地方性场外市场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在全国性场外市场揭幕之前,证监会将首先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这一迟到超过5年的法规,为场外市场建设提供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法规。早在2006年年底,国务院就要求证监会制定办法,但因为种种原因拖延至今。该办法将在今年征求意见。此外,证监会还将制定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挂牌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
  成为公众公司也为将来实现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间的转板解除了最大的障碍。
  按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转板机制的经验,如果场外市场的企业达到主板或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如不进行IPO融资,即可自行提出申请转板,转至其他板块上市交易。但目前中关村代办系统中的企业均属于非公众公司,直接转板存在制度障碍。因此,目前在中关村挂牌如果需要申请在沪深交易所IPO,由于股权分散条件不达标,希望在场内市场上市时仍需要完成全套的IPO程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挂牌的兴趣。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挂牌公司经过规范治理和持续经审计的公开信息披露,在审核上对于熟面孔和生面孔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这目前尚不是定论。
  不以融资为目的
  提及场外市场建设,伴随的词语往往是扩容,市场也担忧这是否会分流场内资金。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交易为目的。他列举了中关村试点的数据:在过去6年里,中关村股份代办系统总的定向融资额仅有17.1亿元。从发行对象来看,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的融资对象多为有关联的产业资本或者股权基金,并不针对社会公众发行。将来的场外市场也会对投资者有严格的适当性管理,主要的参与者可能是产业资本或者PE等机构,这些机构并不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因此不会对市场资金造成分流。从活跃度来看,2011年中关村系统的成交额仅有7.32亿,换手率仅3.4%,同期场内市场的换手率高达234%。
  未来的场外市场是否依旧保持这样的活跃程度?该负责人表示,活跃程度并非取决于市场制度,而是取决于市场需求。在证监会与园区企业交流中发现,由于这类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其发起人股东不希望稀释股权,企业的融资需求多为2000万到5000万左右的小额融资。这也对证券公司从事该业务的考核提出了要求。
  符合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数量众多,证监会在企业选择时,并不以地域作为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对于国务院文件有预期,不管公司储备还是园区配套监管准备都比较充分,全国场外市场的挂牌企业将第一步扩大到全国接近百家的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在成熟之后将向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开放。
  此外,该人士表示,在各地根据国务院38号文对地方交易所进行规范整顿之后,证监会将在此基础上规范发展地方性场外市场。(.第.一.财.经.日.报 .郭.丽.琴)

 

  场外市场总体思路出炉挂牌企业股东突破200人限制
  场外市场建设诸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场外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和思路进行了介绍,表示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
  今年,监管部门将在总结中关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同时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该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其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市场各方不必担心建设场外市场会对场内市场带来冲击。
  场外市场建设
  旨在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场外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场外市场建设是今年证监会的重点工作,意在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资本市场规模显著扩大,市场创新积极推进,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各类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兴业态不断兴起,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现有资本市场框架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私募方式引入直接融资又因缺乏相应的市场平台,在转让和价格发现方面效率很低,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建立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直接金融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积极筹建
  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成长阶段和业态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贯彻统一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原则,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其中,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在积极筹建,其设立须经国务院批准。将来在总体设计的考虑下,可能会实现场外市场的分层次构建,但各地须在国务院38号文规定的框架内逐步规范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已从2006年1月开始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在此基础上,今年,监管部门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这位负责人透露,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其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也就是说挂牌公司将可突破股东200人的限制。另悉,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具体监管要求将在该办法中予以明确。
  场外市场不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
  针对有观点提出场外市场建设将对场内市场带来冲击,可能造成市场扩容、分流场内市场资金,这位负责人从多种角度分析表示,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其交易活跃度较低,投资者群体也与场内市场相区别,不用担心建设场外市场会对场内市场带来冲击。
  这位负责人说,场外市场是资本市场体系的基础层次,在这一市场层次上,挂牌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督导下规范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信息,并会在股份转让中发现股本价格,这对于培育更加成熟的上市公司和规范场内市场价格形成将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持续扩容的发行市场,其扩容效应很低。统计显示,中关村试点6年来,所有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企业单次融资规模仅几千万元。
  二是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可与场内市场相提并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1月1日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时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
  三是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按照目前中关村试点相关办法,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普通自然人不可参与交易。未来,全国性场外市场也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调研发现,由于采用议价转让方式,挂牌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由此,场外市场投资者群体与场内市场投资者存在相当程度的错位。
  企业不受地域行业限制
  扩容将分两步走
  前述负责人表示,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扩容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高新园区企业;第二步是进一步扩大到全国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
  之所以从高新区开始,一方面是由于此前国务院层面文件已有规定将在中关村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其他国家级高新园区;另一方面这些园区无论从公司准备,还是从园区配套制度准备上看都相对更为充分,所以从园区开始起步,有利于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的平稳起步。
  负责人说,场外市场挂牌企业不会受到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其挂牌将更为关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消极条件,即不能怎样,而非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指标。企业的选择和培育由主办券商完成。可以预期,这个市场建立以后,会有大批企业不断规范、改制,并在场外市场的支持下更好更快地发展。
  转板机制将统筹考虑
  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衔接,即转板机制的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通道将是打开的,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将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同时从监管协调角度出发,将在法律法规要求框架下建立各层次市场间更为顺畅的联系。
  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了上市条件的公司,将可向交易所申请上市,而所谓上市条件,既包括公司治理、持续盈利能力等,还包括股权分布方面的要求,即要求股份达到一定的分散程度。
  如果能够满足上市要求的条件,我认为这个通道应该是打开的,挂牌公司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但如果挂牌公司满足其他条件,但在场外市场未达到股权分散度的要求,那么仍需走IPO程序。这位负责人说。
  同时,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将来从监管协调层面出发,允许股东超过200人等规定将不会构成IPO障碍。
  对于市场呼吁的绿色转板通道建设,该负责人回应,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如果一个挂牌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多年,具备相应的治理水平、持续盈利能力,并持续进行经审计的公开信息披露,那么在选择上可能对待一个生面孔和熟面孔会有不同。
  不应用场内市场思维看待场外市场
  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场各方应转变思维角度,不应用场内市场多年来形成的思维角度去考虑场外市场,因为二者的功能定位完全不同。
  从企业的角度看,调研发现,中关村代办系统试点挂牌企业并不希望一次获得高额融资,而是希望满足基本的融资需求,适当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提高在间接融资中的增信能力。这形成了场外市场的基础市场需求前提,场外市场正是在这一需求的前提下构建。
  从交易的角度看,一个市场的活跃程度不取决于采取何种交易制度,相反是交易需求决定交易制度。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往往非常高,意味着这个市场不具备高度活跃的基础。股权多掌握在发起人股东手里,他们看好公司并希望持续持股受益,决定了其基础交易需求会比场内市场淡。
  从主板券商的角度看,针对交易活跃度低将对主板券商缺乏吸引力的看法,上述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的特点决定了券商在该市场的业务模式将与经纪、投行等业务模式形成区别,从战略上说,场外市场将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将来场外市场建立以后,证券公司也会从全业务角度出发,做出相应的安排。(.上.证 .马.婧.妤)

 

  新三板制度改革最快6月推出
  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新三板将在京设独立交易所,目前证监会已经与北京市政府签署了相关协议
  种种迹象表明,场外市场的建设正在加速。记者从一位消息人士处获悉,新三板制度改革最快可能在6月落实,今年三季度有可能会实现扩容。同时,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的建设也在同步推进,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方案。
  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赴北京海淀科技大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北京路演大厅,调研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随后的一个月,3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京调研新三板推进工作。
  监管层的举动意味着这项工作将加速推进。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三板的推进工作曾经因柜台交易市场的建设而被业界误读为暂停,实际上,新三板的推进和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的建设在技术上几乎完全相同,并不冲突。事实也表明,二者作为场外市场的组成部门是同步推进的。
  记者了解到,新三板将在北京设独立交易所。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拟任新三板交易所理事长,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拟担任新三板交易所总经理一职,此外,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邓映翎牵头组织搭建场外市场工作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也将在新三板交易所任重要职位。有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关于在京设立新三板交易所事宜,监管层已讨论多年。据悉,目前证监会已经与北京市政府签署了相关协议。
  与此同时,在新三板加速推出的同时,一些其他高新园区的企业登陆新三板的热情也不断升温。3月31日,西部证券挂牌公司俱乐部2012年年会在北京举行,近10个园区管委会新三板负责人、近百名西部证券新三板客户公司齐集一堂,学习、研讨新三板最新政策。
  我已经能感觉到新三板的呼吸声。深圳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明龙表示,我们期待着新三板尽快推出,另一家拟挂牌公司--成都贝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旭川也在年会上表示希望能够尽快登陆新三板。(www.ccstock.cc)

 

  股市新政,改革正提速
  小长假前股指的大幅下挫重创市场人气后,4月5日沪深股指终于迎来强势反弹。截止收盘,沪指报2302.24点,涨39.45点,涨幅1.74%;深成指报9709.03点,涨298.77点,涨幅3.17%。
  高行情背后,是5天并不平静的休市期。美好的春日假期里,证监会大楼却是异常忙碌的工作氛围。4月1日晚间,证监会开启了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3日晚间,证监会又宣布新增QFII额度500亿美元、新增RQFII额度500亿元人民币。接连两个重磅消息出台,证监会重典治股市的拳拳之心,让不少投资者感觉到春日一般的温暖。
  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股改的一切信号从不会缺少热情的解读者。改革,似乎毫无疑问;而改革的路径,正在渐渐清晰。
  六招齐出,治新股发行之弊
  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虚高的市盈率,打新、炒新的冲动,让新股成为当下难解的股市毒药。而此次《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基本涵盖了此前社会各界关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讨论关注点。系统性措施的推出,将成为解决三高、遏制炒新的重要举措。
  此次改革包括新股发行的各个环节,即发行前、发行过程和挂牌上市的全过程。改革措施主要涉及六大方面: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对于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强调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的信披责任,将有效解决当下股市存在的三高(高市盈率、高定价、高募集资金)及炒新等问题,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两个500亿,强劲输血A股
  4月3日,证监会接连发布了两个500亿的消息。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又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元人民币,这无疑是在向A股市场输血。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QFII制度实施以来,整体投资运作平稳。以境外长期投资机构为主的QFII注重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丰富了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国内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通过与QFII的业务合作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对拓展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要求,总结QFII制度经验,进一步便利QFII投资运作,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
  而开展RQFII试点,对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水平,健全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都能发挥积极作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允许RQFII试点机构把新增的投资额度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分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重拳频频,剑指股市顽疾
  改革!改革!改革!
  自上任伊始,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这位股市的学者型舵手就连发多项新政,并多次提及要做好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而事实上,一系列的改革也正大刀阔斧地进行着。上任不到半年,郭主席领导下的证监会密集推出了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利益保护、退出机制探讨、长线资金入市、新股发行改革等内容的多项新政。
  资本市场就是要公开透明;不存在救市这个概念,市场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小偷从菜场偷一棵白菜,都会遭到大家谴责,但若有人从成千上万股民的口袋中掏钱,却往往不会被人发觉。这就是内幕交易的实质;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这些出自这位学者型主席的观点,俨然已经成为了当下资本市场的经典语录。
  去年以来,随着郭树清多次掷地有声地表达了对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的决心后,一系列案件也公诸于众。涉嫌以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违规交易股票数量之多,创A股市场纪录的广东中恒信案、解聘涉嫌违规持股的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案等,足见打击力度之大。
  2011年底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正式成立,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上一个层面。而扎实推进资本市场电子化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则促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提升商务诚信水平,使资本市场的基石更牢固。(.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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