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4月20日获悉,20日证监会公布已于2012年3月对宏盛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前,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线索,2008年8月,证监会对宏盛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宏盛科技2005年,200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宏盛科技利用了“两头在外”的贸易模式,通过虚构贸易、虚增营业收入,从而达到获取银行融资便利、虚构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该负责人强调,对类似“两头在外”的业务模式,证监会将会进一步加强监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