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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至5%

加入日期:2012-4-13 6:09:15

  证券时报记者 唐曜华

  昨日,深圳银监局对外发布《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该指引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这标志着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在深圳正式落地。

  该指引按照区别对待原则,根据不同银行的定位和规模实行差异化的指引指标。其中,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在全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要求国有大型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10%,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20%,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30%,农村商业银行不低于60%,村镇银行不低于75%。

  总体而言,上述指引从以下各方面对深圳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进行了细化和引导,其中包括组织体系建设、机构网点设置、产品流程创新、信贷业务支持、不良贷款容忍度、依法合法监管等。

  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银行,经深圳银监局认定后,将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深圳银监局副局长胡艳超表示,将在存贷比和资本充足率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在机构网点和产品创新方面将给予鼓励和支持。

  机构网点方面,深圳银监局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宝安区、盐田区、龙岗区以及坪山、光明等功能新区增设营业网点,力争今年实现4大功能新区新增网点不少于20家。

  此外,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还表示,深圳银监局正大力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将通过减少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预计2012年将减少各类银行收费10多亿元。

  此前,银监会已出台系列举措鼓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包括支持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深圳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共计41.1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2%,贡献税收1400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1.1%,同时还提供了全市80%的就业岗位。2011年末,深圳市银行业小企业的贷款余额达1719.3亿元,较去年初增加313.4亿元,增幅22%,高于同期贷款增幅7.2个百分点。

  作者:唐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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