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4月11日公布,为促进万盛经开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解决撤区后经济社会发展运行中亟待解决的相关问题,经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凡在万盛经开区内从事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中产生的营业税三年内先征后返。万盛经开区财政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政策落实到经营者。
二、万盛正在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所在地方政府要强力推进。当前的资金缺口,由市上协调或借资,尽快保证完成一期建房的交付使用和二期改造工程的启动。
三、万盛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全市统筹,增强了保障能力,按照市级统筹后不降低参保人员待遇的原则,确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减少。
四、万盛经开区内原万盛区政府制定的区内房屋拆迁的各项政策和标准继续执行。
五、为促进万盛经开区房地产健康发展,万盛区内二手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两年内给予免征。
六、对万盛经开区内国家给予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和市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经开区继续享受。
七、万盛采煤沉陷区危旧农房治理,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予以搬迁,由市区政府先行借资启动建房,让沉陷区群众得到实惠。
八、市政府将万盛经开区列入旅游精品区发展规划,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旅游精品区优惠政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快速发展,以上八条政策措施系考虑当前万盛经开区社会发展的现状,促进产业发展、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和保障民生的特定政策。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綦江区委、区政府及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要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发展以及綦江区、万盛经开区的发展和稳定作为当前大局。要把只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的道理向群众广泛宣传。区上要将市里给予的政策尽快落实到位,以促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