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10日讯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9日,外汇局累计批准129家QFII机构(不含已取消额度的2家机构)245.5亿美元投资额度及96家QDII机构752.47亿美元投资额度。 2002年和2006年,中国分别推出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前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后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QFII投资总额度由100亿美元增加至300亿美元。(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