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北亚(600705)3月9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关于公司对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亿元债务”的事项依法并不存在。
公司公告显示,黑龙江某媒体3月7日刊载华风房地产公司的催收公告,催收公告称华风房地产公司要求S*ST北亚支付合同款项12亿元。对此,S*ST
北亚表示,经公司认真核查,催收公告内容毫无事实和法律根据,华风房地产公司所称的所谓公司对其“12亿元债务”依法并不存在。公司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S*ST北亚澄清称,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已于2010年12月依法完成并终结破产重整程序,恢复正常经营。在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原有债权债务均已经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了依法申报和核查,人民法院依法对合法的债权债务予以了裁定确认,并在重整计划执行中全部清偿完毕,不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负有任何债务。
S*ST北亚表示,催收公告所谓“华风国际商城”项目纠纷系华风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该等纠纷事项,部分已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完毕,部分仍在相关司法程序之中。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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