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浩娇)近期深陷泥潭的ST海龙,又因未履行还款义务,将第二大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源投资)拖下了水。 昨天,ST海龙发布公告称,2010年6月份,康源投资将其持有的ST海龙7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ST海龙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月28日,公司收到通知,深圳发展银行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冻结期自2012年2月16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止。 同日,ST海龙还收到了山东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请求冻结被告方的银行存款共计1.02亿元。ST海龙称,因案件尚未开庭,上述申请财产保全一事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作者:王浩娇 (责任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