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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大力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加入日期:2012-3-20 14:36:47

  编者按: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共同繁荣,促进农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为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宁夏:财政投入10亿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会同环保部门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等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2008年以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促治”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通过实施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宁夏被列为全国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之一。从2010年至2012年三年时间,自治区财政共投资10亿元开展示范工作。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涉及宁夏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和南部山区的22个市、县(区)、800多个集中连片村庄、110多万人口。力争通过三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在解决“问题村”突出环境问题的基础上,高标准整治连片示范区,通过“抓点、带线、促面”,实现“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建设目标。

  


  山东:3年筹集18亿元大力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2011至2013年山东省级财政将筹集18亿元,在全省20个示范区集中开展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一是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对于农村村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支持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对于农村村内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支持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

  二是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支持分散养殖户进行人畜分离,集中处理养殖废弃物,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四是对历史遗留、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

  


  福建:整合资金 有效分配 加强管理
  一是整合部门专项资金。落实全省2010至2012年配套资金7.5亿元,按照“突出连片、强调配套、加强整合、着眼长远、注重实效”的要求,确定“两个优先支持”的原则,引导各地在选择示范区时与试点小城镇和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结合,形成资金投入合力。

  二是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实行下达示范资金控制数由设区市政府选择安排项目的方式,促进责任和权利对等,调动地方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资金及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和重点示范区域,及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注重源头上加强管理,保证资金安排使用规范合理。

  


  山西:4亿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到位
  截至目前,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资金4亿元已全部到位,各地都建立了联席会议、政府群众协商对话、领导现场办公、督查通报、考评验收等制度,明确了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完成时限、目标任务,建立了资金使用督查监管制度。

  据了解,自山西省被国家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该省相继出台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督查制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市县政府与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湖北: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制度建设
  为切实抓好两项示范的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以下简称“两项示范”)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湖北省财政厅分别会同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规[2010]12号)和《湖北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规[2010]13号)。

  办法规定,示范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中央、省级和示范县市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的专项资金管理,坚持“预算约束、统筹安排、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办法明确,示范资金按照项目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示范区域范围内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镇生态环境建设及土地整理等项目支出。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了示范资金不得用于方面的具体范围,进一步确保了示范资金的使用安全。

  办法强调,示范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根据项目资金运转的程序和特点,建立健全和实行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奖惩激励制度。对于工作措施得力、示范效果明显、示范特色突出的市县,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资金拨付进度、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其他专项项目立项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适当倾斜;对于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进度迟缓、资金使用滞后、资金核算不规范以及违纪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不利影响的县市,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采取缓拨、暂停示范资金、限期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省政府批准后采取核减示范资金或取消示范资格、扣回资金,暂停其他项目资金等措施,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运行。

  


  青海省西宁市:投入3亿元实施整村连片整治
  2011至2013年,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将投入财政预算3亿元,在全市638个乡镇实施整村连片整治项目,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近50万人从中受益。

  西宁市将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首批项目整治将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及城东区共计83个村实施,预计中央及省财政补助6800万元,受益农户2.45万户,受益人口10.23万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本着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目的,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以奖促治”等措施,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011至2013年,三门峡市计划安排连片整治项目68个,总投资1.27亿元,其中,2011年11个项目1360万元,2012年25个项目4760万元,2013年32个项目6574万元。目前,2011年已列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11个项目,主体工程将于2011年12月底全部完工,配套工程于2012年6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营。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投资少见效快的、以“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12月底前全市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完成整治任务,2012年12月底前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落实责任 建立机制 确保长效 严格考核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制。县财政、环保部门与2010年已下达资金的特克斯镇签订责任书,明确该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项目范围、工作内容、成效要求,特克斯镇再所辖村、社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县情,将项目资金拨付财政所,按规定负责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安排和日常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服务(治理),谁收费”的产业化运营法则,逐步推行农村污水、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产方付费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设项目。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运行管理机制。

  四是结合自治区绩效考核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多个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农村连篇整治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督促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工作开展、资金到位、资金使用以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送上级财政、环保部门。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较好的村组,争取“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浙江省桐庐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惠及三十万农民
  自2009年开始,浙江省桐庐县财政根据县人代会的决议多方筹措资金,计划利用4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县18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截至2012年1月底,已完成14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工程1700余个,完成工程投资额2亿多元,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合同的约定筹措下拨资金1.8亿元。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使流经县域境内的钱塘江上游干流富春江的出境断面水质全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保障了钱塘江下游水质的安全。2012年,该县计划投资1.35亿元完成工程扫尾,整个工程总投资超三亿元,惠及农民30余万人。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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