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将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首批项目整治将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及城东区共计83个村实施,预计中央及省财政补助6800万元,受益农户2.45万户,受益人口10.23万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本着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目的,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以奖促治”等措施,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011至2013年,三门峡市计划安排连片整治项目68个,总投资1.27亿元,其中,2011年11个项目1360万元,2012年25个项目4760万元,2013年32个项目6574万元。目前,2011年已列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11个项目,主体工程将于2011年12月底全部完工,配套工程于2012年6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营。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投资少见效快的、以“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12月底前全市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完成整治任务,2012年12月底前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落实责任 建立机制 确保长效 严格考核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制。县财政、环保部门与2010年已下达资金的特克斯镇签订责任书,明确该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项目范围、工作内容、成效要求,特克斯镇再所辖村、社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县情,将项目资金拨付财政所,按规定负责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安排和日常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服务(治理),谁收费”的产业化运营法则,逐步推行农村污水、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产方付费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设项目。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运行管理机制。
四是结合自治区绩效考核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多个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农村连篇整治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督促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工作开展、资金到位、资金使用以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送上级财政、环保部门。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较好的村组,争取“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浙江省桐庐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惠及三十万农民
自2009年开始,浙江省桐庐县财政根据县人代会的决议多方筹措资金,计划利用4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县18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截至2012年1月底,已完成14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工程1700余个,完成工程投资额2亿多元,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合同的约定筹措下拨资金1.8亿元。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使流经县域境内的钱塘江上游干流富春江的出境断面水质全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保障了钱塘江下游水质的安全。2012年,该县计划投资1.35亿元完成工程扫尾,整个工程总投资超三亿元,惠及农民30余万人。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