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2011年以来“平台贷款不得新增、不得借新还旧、不得展期”的“三不准”提法,中国银监会昨日明确表态,将缓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银监会最新发布的新闻稿称,近日已召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以缓释风险为目标,以降旧控新为重点,以提高现金流覆盖率为抓手,有效防范平台贷款风险。
有消息人士指出,根据会议精神,对于土地储备中心贷款、公路建设贷款以及完成60%以上的平台项目,银行均可以有条件地继续提供授信支持。相比之下,此前只有保障房建设允许新增平台贷款。
将融资平台分为三类
银监会表示,今年将有6大工作重点。其中,将在原有“名单制”管理的基础上,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包含退出类平台)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
银监会数据显示,至2011年9月末,中国共有地方融资平台10468家,平台贷款余额9.1万亿元。其中,已退出平台、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管理的有1974家,贷款余额为2.9万亿元;仍按平台贷款管理的为8494家,贷款余额为6.2万亿元。这1万多家公司将按照上述三种分类进行划分。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银监会未明确表示,但支持类平台将可获得新增贷款。银监会还表示,今年将严格新增贷款条件,确保达到现金流覆盖、抵押担保、存量贷款整改和还款资金落实等方面的要求。
强调现金流覆盖率
银监会指出,将根据现金流覆盖程度及项目建成达产等情况,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切实缓释存量贷款风险。但新闻稿里未给出进一步的解释。
据早报记者了解,此前银监会曾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监管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细分。
讨论稿提出,对于自身现金流100%覆盖的贷款本息,且已经形成经营性收入的平台,要制定均衡分期还贷计划,按季或半年偿还贷款。
对于地方政府承担还贷责任,自身现金流能够100%覆盖贷款本息,但尚未形成经营性收入的平台,可在整改合格的前提下,在原有贷款额度内进行再融资,同时按照科学均衡原则签订分期还贷合同。
对于地方政府承担还贷责任、自身现金流能够100%覆盖贷款本息,贷款到期而项目尚未完工的项目,可按照工程建设实际周期合理确定还贷期限。
对于地方政府承担连带还贷责任、自身现金流不能够100%覆盖贷款本息,但能够吸引社会资金的平台,银行应协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借款人,制定资产重组、处置、转让或引入新投资者等市场化筹资方案,提高现金流覆盖程度,分期适时收回贷款。
对于地方政府承担连带还贷责任、自身现金流不能100%覆盖贷款本息,且不易吸引社会资金的平台,则需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按原定承诺,量化还款数额,纳入财政预算,分期清收贷款。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将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要求,严格准入标准,坚持有保有压和结构调整;严格把握贷款投向,优先保证重点在建项目需求。以现金流覆盖率为抓手,严格把握平台退出条件,强化退出类平台贷款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