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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交易制度不如一步到位

加入日期:2012-3-12 15:27:10

  继深交所发布新股上市首日改革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2012年3月9日星期五发布新的改革措施,但对比两市新股首日交易规则的变化来看,其实这种制度的安排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我们研究认为,如果要改变新股上市首日的恶炒现象,需要对新股交易推行与老股交易共同的模式,即上市首日推行在发行价10%涨跌比例更为科学,杜绝临时停牌制度,因为新股与老股同属A股市场的股票,本质上并无不同,目前两市所推行的交易制度改革,实际上将股票人为的化分为两种交易制度。

  研究发现,目前新股炒作虽有影响但并末收敛,近期上市的6只新股,除沪市的中交建之外,其他5只齐齐遭遇“临停”;6只新股首日换手均在60%上下,涨幅最高的中泰桥梁涨56.44%,最低的中威股份涨6.9%。。根据多年的追踪研究,笔者认为,如果要有效控制恶炒新股、恶炒重组题材股的风险,并要遏制基于某种既得利益的开盘或借势追涨的非理性现象,恐怕要从交易制度的源头开始改革。由于在新股IPO或改制过程中以及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往往有PE机构或利益相关机构的提前介入,因持股成本较低,具有上市首日高开的冲动,而现行交易制度中也提供了炒作便利。因此我们建议,新股上市首日仍需完善制度,针对新股发行价过高、首日恶炒及题材类股票异动行情,两个交易所虽然推行交易制度改进,但其并末接轨目前的整体交易公平对待,既然交易制度可以不通过法律修改,那么不如推出治本之举,在市场交易制度上推出所有股票公平交易的涨跌制度与交收制度。目前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停板,就完全可以将其改为在IPO发行价上采取与老股同样的涨跌10%制度。因为新公司与老公司,作为股票交易品种来看,并无大差别,实现完全对等的交易制度,可防止人为的基于某种特殊的利益开盘与炒作。而随着市场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可考虑实施与国际股市相同的T+0与无涨跌停板制度,让其风险与收益充分放大。而这个制度设计也可延伸至重组类公司的首日复牌,因为对各类股票交易品种推行完全相等的交易制度和涨跌停跌制度,是保证公开、公正与公平的体现。只有加大市场交易制度的公平体现,才会体现退市公司与优质公司的差异化,如果配合退市制度、分红制度、财务法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相信新股、重组股首日恶炒的局面将会大为收敛。

  总体来看,交易制度对新股首日恶炒可以形成影响,但从公平交易与治本的角度来看,推出公平与公开、公正的所有股票对等交易制度更为有效,由于股票作为交易品种,并不应给某类股票开出另类交易模式或幅度折让,新股上市首日完全可以在交易所层面推出治本的交易制度,也就是说目前深沪交易所推出的新股首日交易制度人为的将股票市场品种区分开,因此改变新股恶炒的关键是所有股票公平对等交易,让交易制度在所有股票交易上一步到位。

(责任编辑:赵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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