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昨日下发通知,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等16城市获批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限为2012年~2014年。通知提出,将通过试点积极探索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可行模式和合理路径,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的有效推进机制。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将在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上开展试点。通过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低碳建设理念,实施低碳优化设计,强化低碳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低碳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此外,在资金支持上,通知明确,交通运输部将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列出部分资金,用以支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实际节能减排效果可量化的试点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监管体系、信息服务系统等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去年8月份,交通运输部已在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等10个城市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