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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欧盟航空碳税说不明令境内公司不参与

加入日期:2012-2-7 2:24:57

  经多次双边、多边渠道沟通未果,在“航空碳排税”上一意孤行的欧盟,终于触发了中国政府的反制措施。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此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昨日(2月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国务院授权,正式向境内各航空公司发出上述指令并对外宣布此消息。

  至此,在欧盟航空“碳税”体系(ETS)正式单边施行两月有余之际,中国航企与欧盟之间由“僵持”到“三不”“对抗”手段的升级,伴随中国政府此次从 “态度、立场”到“行动”的正式转变而变得愈加剑拔弩张。

  无独有偶,早在2011年10月,美国众议院就已经通过一项新议案,禁止美国的航空公司加入欧盟ETS体系。同时,就在前几日,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谈判代表又同意一项议案,拟通过国会正式立法反对欧盟强制将航空公司纳入ETS。

  “中国的政府指令和美国立法的涵义、性质是一样的。”一直密切跟进中国航企与欧盟交涉各项进展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在柴海波看来,过去一直是中航协代表中国航企发出反对声音,欧盟一意孤行,而现在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发出命令,中、美、俄等几国政府意见和航空运输界的意见也保持高度一致,“说明该是欧盟真正警醒的时候了,这个法令就是应该取消,至少应该推迟执行。”

  中国民航局昨日公开表态称,欧盟单方面立法将进出欧盟国际航班的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原则和规定。

  此前,中方已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多次向欧盟方面表达关切,反对欧盟将他国进出欧盟的国际航班纳入排放交易体系,主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国际民航组织多边框架下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国际航空排放问题。而显然,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单边施行的欧盟碳排税,宣告了此前谈判的徒劳。

  据了解,自欧盟碳排税实施以来,德国汉莎及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此前已就此纷纷有了 “涨价警告”和“成本转嫁”的端倪。对此,国航、东航等受欧盟碳税征收相关联的境内航空公司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会严格按照民航局的指令施行,“不参与、不涨价”。

  柴海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承认欧盟碳税体系,首先必须配合欧盟上交有关数据,根据这些数据,欧盟测算出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超额部分,进而收费。而中国政府明令禁止航空公司参与,即航空公司暂时不存在额外碳税费用的支出,所以不会也不应该涨价。

  民航局昨日同时再度表态称,中方希望欧方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航空可持续发展和中欧关系大局出发,正视中方关切,本着务实和建设性态度,加强沟通和协调,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善解决办法。此外,中方也将根据事态发展考虑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本国民众和企业的利益。

  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中国政府除了此次首发明确指令之外,一直为外界所密切关注的针对欧盟碳税的具体“反制”措施仍在中国民航局、发改委及财政部的联合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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