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茹芝英以御饿兮,饮玉醴以解渴”,不过这句话在刚刚实现A+H股上市的新华保险(601336)身上却难应验。该公司于去年12月16日登陆A股主板上市,加上同步发行的H股融资金额,募资总额高达百亿元。然而,“吃下”如此巨额的募资,却仍难满足公司圈钱的欲望。
150亿欲再补“黑洞”
农历新年伊始,新华保险急切抛出了150亿元的巨额融资计划,而此时,距离公司完成“A+H”IPO募资仅一个半月时间。
周四,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多项投融资计划,包括发行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计划提出境外投资业务申请。此次拟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将面向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票面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另外,为满足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上述发行方案都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的批准。
上市刚满月又提圈钱
据公司招股书介绍:“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支持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满足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与此同时,在网上路演时,新华保险高管对外表示:“公司上市两年内不再通过股权增资,未来可能采取次级债来解决资金需求。”
不过,公司及该高管所称的“一段时期内”及“未来”,实际只坚持了一个半月时间。刚过上市满月期的新华保险,龙年之初“抛”出了150亿元的巨额融资计划,公司迫切圈钱的心情“可见一斑”。
事实上,公司提及的“偿付能力不足”这个融资理由,也已纠缠企业多年。按照中国保监会不低于100%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在100%以上。但实际情况是,2008年至2010年,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徘徊在40%以下,甚至不足保监会最低标准的一半。
“黑洞”短期难填补
导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不足”这一长期旧疾的祸首是公司原董事长违规。新华人寿成立于1996年9月,1996年至2006年期间关国亮为新华保险董事长。在此期间,关利用职权擅自挪用资金违规投资,进行体外循环,导致新华保险与第三方的纠纷、诉讼和或有债务。受此影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这一长期旧疾至今难以治愈。由于关国亮的违规行为,新华保险还对与深航相关的潜在诉讼及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计提了预计负债4.30亿元;同时,也对黑龙江贯通投资3700万元和北京华新融投资1200万元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等。
近年来,虽然公司每年都募资上百亿的资金,但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依旧不足。2010年,新华保险向股东增发股份14亿股,募集资金140亿元,才将公司偿付能力达到保监会的最低偿债标准。但不多久后,公司的偿付能力竟慢慢滑落,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86.58%,仍是低于保监会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这意味着,公司2010年140亿元的巨额募资在资金黑洞面前,已慢慢被“消耗殆尽”了。
2011年下半年,新华保险启动了IPO上市融资计划,并于去年12月15日和16日分别登上A股和H股,两地募资总额达133亿元。值得一问的是,在又一个“百亿元”巨资到手后,公司偿付能力又是一个怎样的局面呢?华泰联合一资深分析师表示:“2011年权益市场大幅疲软,公司在IPO融资后,其2011年末偿付能力也仅约151%。相比保监会规定150%的警戒线十分接近,公司目前仍然面临较大资本金压力。”记者 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