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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零容忍”监管实录

加入日期:2012-2-28 15:13:12

  文/本刊记者 王祥胜

  监管风暴从未停过,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获罪已不止一例。

  可此次监管风暴无疑来得更为猛烈。12月1日下午,证监会宣布解聘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这是证监会历史上首次解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吴建敏委员在借用他人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申请回避,于2010年3月3日参与审核了ST圣方并构重组方案,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但这仅仅是前奏而已,风暴还在持续。

  监管风暴刮起来

  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的话音刚落,证监会于12月9日下午通报了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零容忍”监管风暴正式拉开大幕。

  这6起案件包括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等机构和个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余凯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殷保华、刘锐等5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美锦集团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江苏三友(002044,股吧)信息披露违法案,以及联合置地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等。

  余凯案中,当事人余凯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2009年5月至12月,余凯等人撰写84篇荐股文章并通过财经网(博客,微博)站发布,同时利用所控制的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买入所荐股票,并在文章发布后迅速卖出,累计交易金额达41.7亿元,获利3959万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凯等人利用同种方式进行53次交易,交易金额10.63亿元,非法获利1466万元。

  证监会认定余凯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1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姚四俊案、江苏三友案、联合置地案分别为典型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高管人员泄露内幕信息案件、典型的上市公司不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的违法违规案件、典型的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的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违法违规事实,姚四俊等人因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等获刑,证监会依法对江苏三友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联合置地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行政处罚。其中江苏三友集团因不实披露控制人信息,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其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以5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璞还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看看“股神”都干了什么

  在通报的案件里,殷保华的陨落,显得格外让人注意,也被证监会稽查局人士喻为“大快人心”。

  2008年,殷保华“出道”江湖,他当时的名号是“民间股神”、“散户教头”。

  “老殷”的名头确实很快就名动江湖,他从2008年起在上海、南昌、武汉、深圳等全国各地建立了16个工作站,“老殷”主要从事“开班授课”:包括与当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合作招收学员、开展股民培训和投资教育活动;通过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及举办公开的报告会进行会议营销;还有在网站开设“老殷解盘”专栏分析大市,随之通过荐股方式招收会员;制作开发及出售“选股牟利”软件。

  “老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背后的团队多达十余人。比如该次通报的涉案人中的其余两名——董事卓、司徒美玉,就是为其担任收取学费、软件制作安装销售等工作。还有刘述元、刘锐等二人与殷保华合作招收学员、通过举报股票投资报告会获利。

  在团队的通力合作下,“老殷”们获利丰富,其中单是网站的“老殷解盘”专栏,就为其带来了1000多个会员;殷保华与刘述元、刘锐合作的6场报告会,就招收了100多个学员。最终,以殷保华为代表,其涉嫌非法经营金额达到835.89万元,个人获利375.15万元。

  2011年11月24日,湖北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对本案涉及的5名被告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没收其非法所得。其中,殷保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非法所得335.15万元。

  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将会对这些行为“始终保持高压姿态”。这意味着,未来还有更多的“民间股神”们一一坠落。

  而在这之前,同样有一位“股神”级人物因非法敛财而身陷囹圄,他就是汪建中。他曾掌控多个股票账户,操控金额达300亿元,被称为“股神”。

  1993年开始炒股,凭借精准的短线搏杀,2003年时炒股资金已达到几千万元。

  2001年8月,汪建中与前妻赵玉玲成立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首放),汪建中任法人代表。“我心中有一种理想,就想创建一个服务模式,针对散户投资者的,让他们真正得到市场的收益,而不是靠纯投机性或者是纯赌博的心态来参与市场。”这是汪建中当初建立咨询公司的初衷。

  2003年,汪建中开始频频在媒体上亮相。作为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掌门人”,汪建中很快成为有影响力的股评人。

  汪建中和他的北京首放的确不同凡响,在业内创作了一个新名词“红色星期一”。

  在当时,很多股民都在媒体看过一份“掘金报告”。每周五,“掘金报告”的股评报告都会出现在网络媒体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上,向股民推荐下周即将上涨的牛股。

  每周一上午股市开盘,股民们就会发现,北京首放在上周五推荐的股票,在沪深两市的千余家股票中,总是位居涨幅排行榜前列。几乎周周上榜,屡试不爽,且几个月来都如此。

  “掘金报告”是由北京首放发布的。据统计,在2003年8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上证综合指数跌幅达10.7%,但这段时间内,北京首放共推荐了18只股票,所有的股票都在下一个交易日出现了上涨行情,其中涨停的有6只以上,涨幅在9%的有2只,其他股票最少的涨幅也在3%以上。

  证券市场风雨飘摇的2003年,能有此水平和魄力的投资咨询机构,让汪建中名声大噪。

  就在投资者对“股神”深信不疑的时候,“股神”汪建中正进行着抢帽子交易。2006年,汪建中使用自己及亲属的名字,开立了9个证券账户。

  对于“抢帽子交易”的具体操作,公诉人介绍,汪建中前期要先买入大量股票,紧接着他就会对他所持有的股票进行所谓的分析和推荐,利用他自己的知名度,把所谓利好消息告诉股民。股民认可汪建中的见地,可能就会在他的报告推出后,跟着去买这只股票。当大量股民都买该只股票时,股价自然会上升,汪建中再把前期买的股票全部卖出。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1.25亿余元。

  汪建中账户内大额资金的异常流动,最终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

  2008年,证监会对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随后冻结汪建中1.67亿元和1100万元资金。汪建中为逃避查账和避免更多的资产被冻结,于6月回到合肥,找到其两位哥哥汪建华、汪谦益,以及其前妻弟弟赵志宏,商议如何化解风险。汪建中给了汪谦益一张银行卡,叫汪谦益等人帮着处理一些资金,并告诉他们“这样虽然是违规操作,但顶多就是罚点款”。

  自2008年6月起长达数月的时间内,汪氏兄弟每次都开着后备厢里装满现金的宝马车,在长三角多个城市奔波。几乎每一次转移的资金,都是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涉及的账户包括汪氏所有的直系亲戚。

  2008年11月8日,汪建中在合肥希尔顿酒店被北京警方控制。2009年9月,汪建华、汪谦益、赵志宏三人因涉嫌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被安徽警方逮捕。2011年8月3日,汪建中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刑7年。

  “抢帽子”规模空前

  汪建中“抢帽子交易”被宣判没多久,此次通报中的中恒信“团队”的“抢帽子”操纵案浮出水面。

  2009年11月,证监会根据有关线索,正式对中恒信“团队”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稽查。

  事后的调查结果显示,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旗下的中恒信“团队”,使用的是典型的“抢帽子”手法:先买入股票,再使用各种方法提高股价,进而卖出获利。

  抢帽子是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浮现出来的一种新型的市场操纵手法,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老鼠仓”,但是又有区别。因为持股人前期没有办法控制老百姓的资金,但具有可以控制对外发布信息推荐股票的优势。

  中恒信“团队”被喻为“史无前例”的原因在于他们玩得太疯狂了。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该团伙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使用148个证券账户,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预先买入他们选定的股票,在电视台通过分析师公开推荐这些股票后迅速卖出,这些账户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仅从非法获利的金额上,该案已经相当接近于中国证券史上最著名的黑庄事件亿安科技案的获利金额4.9亿元。“涉案金额十分巨大,操纵股票数量史无前例,涉案人员数量众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是指出。

  但是,这与亿安科技那个时代的操纵股票方式早已不同。

  “亿安科技是操纵一只股票的老式坐庄,而在中恒信案件中,呈现了多人团队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股票数量操作模式。”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而且该案在涉案股票数量,与获利金额方面,可算是‘抢帽子’操纵案件的最大规模。”

  他们的团队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呢?

  中恒信传媒投资公司打着“投资学习专家”的口号,向外宣称自己“秉承‘持恒守信’的价值观,以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实现为目标,以优势媒体为载体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及时、公正、客观、高效财经服务”。

  薛书荣、郑宏中等人,开始通过各种渠道,私下联络了一些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分析师,让他们担任出镜主角。

  最后的调查显示,薛和郑在2007年4月到2009年10月份期间,先后总共合作过10家证券公司和8家投资咨询机构的30名证券分析师。

  另一边,薛书荣等人通过一系列广告公司,购买了多家电视台的早、午、晚证券栏目时段。

  而当前两者具备之后,薛书荣等人便圈定了一系列股票,然后由黎睿咨、张宏、欧阳宏、桑旭、何淼、梅养和等人首先安排人员制作这些股票的荐股PPT,最后这些荐股PPT被使用在中恒信公司的视频制作中心来录制出各种节目。

  与此同时,在节目制作以及相关播出日期拟定之后,薛书荣等人的操盘手,便在他们的操盘地点收到薛书荣等人的指示,运用那些庞大的账户买入相应的股票。

  接下来,薛书荣等人等待的就是节目的播出,然后他们再给出指令,操盘手卖出股票,顺利获利。

  经证监会调查、审理认定,认为薛书荣、郑宏中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违法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已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动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刑事侦查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中恒信的团伙中,分析师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角色。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的证券分析师严重违规问题,证监会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证券分析是监管的相关文件,广电总局于2010年7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广播电视证券节目。

  “零容忍”落到实处最重要

  对于郭树清的“零容忍”监管新政,有很多叫好声。也有相关人士指出,此次披露的6起违规案件,有的查处是在一两年前,只不过是现在公布而已,通通归到新任证监会主席的监管新政并不妥当。此次最抢眼的查处“抢帽子”戏法,最先入罪的应该是北京首放的汪建中。汪建中不服气的是,“抢帽子”戏法在汪建中之前已经盛行,他是“不幸”被查,可“零容忍”既然已经落到实处过,接下来不可一时软一时硬。

  曹中铭指出,就在郭树清声称对内幕交易“零容忍”的前后,类似现象也一再出现,如2011年10月31日的长航凤凰(000520,股吧)、11月3日的盛屯矿业(600711,股吧)、11月22日的英飞拓(002528,股吧)以及上周五的ST当代等。这四家公司均有如下特点:其一,在大势并不看好的背景下,其股价当天均强势涨停;其二,成交量出现大幅放大,最高的英飞拓比前一交易日放大8倍,最低的盛屯矿业也放大了1.3倍;其三,股价涨停后即开始停牌,而其停牌的原因均是涉及重大事项。

  他进一步说,监管部门要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对那些股价出现异动后上市公司利好公告随后而至的现象,就应该进行严查。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对于重大信息是否提前泄漏自证清白;另一方面,要严查置身其中的大资金、大机构的动向以及个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则定要严惩不贷。只要股价有异动就有严查,才会对内幕交易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才能警示那些欲铤而走险的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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