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光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多源化生产项目和多项发明专利,多家机构授权的实体型公司。公司有着十几年研发和生产经验,有着独具特色的生产规模和管理,有着全检要求的品质检查和严格管理的生产过程。日前该公司以《具多层次金属花纹的制造方法》专利侵权,将索尼,三星,惠普,清华同方,戴尔,神舟,海尔,宏碁,东芝等9家IT公司起诉。
作为《具多层次金属花纹的制造方法》的专利申请持有人许世昌(专利号:ZL 92100257.2),在台湾时候申请的专利是母案追加1、追加2,内地为追加3,美国、瑞士均有授权,内地申请为1992年,经过7年的严格考察、检验后,1998年授权为发明专利,比在台湾申请的专利先进、理想更具商业价值。而正是这更具商业价值的专利,让许世昌先生开始变的心力憔悴。
臣光精密五金陷入专利门原告成被告
在三年的专利维权生涯,许世昌先生的遭遇堪称戏剧化。早在2009年,许世昌先生发现专利遭受侵权后先是以公函形式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却遭受了搪塞拖延时间,最终落到不了了之。随后许世昌先生将侵权企业告上法庭,却在即将开庭时机收到被告传票,理由是:许先生在台湾已经申请了类似专利,在内地的专利无效。而专利复审是个烦琐而漫长的过程,快则三月,多则数年。这一戏剧化的出现,让许世昌先生转眼成被告。
作为专利法规定的等同、类同的证据对同一专利不能重复提专利无效。随后,专利无效的传票一张接着一张,同样是许世昌先生在台湾的专利作为证据,同样的许世昌先生在大陆的专利作为无效对象。如此周而复始的无理诉讼,让许先生再次走上了被告席,在专利申请的漏洞下,让侵权企业抓到了救命稻草,“你撤诉我就撤消对你的专利无效申请。”这一戏谑的答复,让许世昌先生不得不走上艰难的专利维权道路。
模仿企业浑水摸鱼行为猖獗
模仿和山寨向来是侵权的拿手好戏,被冠以“微创新”而让侵权企业获得极大的研发利益而减少了很多的试错成本。而作为跨国的IT企业,更是有雄厚的实力去与小公司抗衡,无论是技术还是公关,他们总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而作为臣光精密五金的法人,《具多层次金属花纹的制造方法》的专利申请持有人许世昌先生,对于侵权的企业的态度并不会因为实力的多寡而选择放弃。
专利就像自己的孩子,眼看孩子被“抢”,许世昌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对手’是国内、跨国大企业,财力雄厚,打得起官司,而且很多人都不相信大企业也会侵权,如何告得了?但是专利作为一个企业的灵魂,是用来造福社会的,而不能沦为侵权企业的商业利益开门砖,而许世昌先生走到今天,已经完全抛却了个人诉讼费及律师费的压力只是不畏强势挽回民族专利的尊严。
如今中国的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被重视,而试图通过漏洞满足企业私欲的专利侵权必然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究竟怎样才算专利侵权?
评价一项专利能够实施,应该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去观测去思考,而不应该从普通百姓眼光去看问题。“普通技术人员”在专利法中又称作“虚拟人”,它通晓本领域所有已知技术知识和公知常识。所以说,专利附图中一点点细节上的争议对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不会影响到生产实践中产品的再现的。
同时,任何以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以不懂法为借口、或以不生产只组装为理由,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这些模仿者其本质都属于涉嫌侵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