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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对通源石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加入日期:2012-2-17 19:50:09

通源石油(300164)2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2012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在2012年3月16日前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陕西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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