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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牌告“东家” S*ST生化无奈行使追偿权

加入日期:2012-2-16 13:20:41

  停牌近5年的S*ST生化(000403)又有新动作。该公司昨日公告称,将对大股东振兴集团行使追偿权,要求振兴集团赔偿因公司对上海唯科提供担保而造成的6500万元损失。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公司由于2004-2006年连续3年亏损,在2007年停牌,但由于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多年来也未有重组方介入。无奈之下,公司为求复牌迫不得已状告“东家”。

  起诉“东家”要求赔偿

  尚未股改的S*ST生化昨日发布公告称,将对公司控股股东振兴集团提起诉讼,要求振兴集团承担赔偿责任。S*ST生化称,待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振兴集团将以6500万元相应价值资产赔偿公司损失。

  据了解,在2009年4月17日,振兴生化(S*ST生化的全称)与振兴集团曾签订协议书,并约定振兴生化对一家名为上海唯科公司的银行债务提供担保,以后转由股东振兴集团承接。同时约定在振兴集团未将担保转接之前,如因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振兴集团赔偿。

  2011年1月11日,由于上海唯科对银行的50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偿还,因此造成振兴生化提供质押担保的四川长药70.42%股权被拍卖,最终竞价拍得6500万元用于偿还该笔银行借款。因此,振兴生化本次以6500万元为标的金额,向股东振兴集团提起追偿程序。

  据了解,振兴集团目前主营业务处于全面停产状态,资金链断裂,没有能力偿还公司的损失。因此,振兴生化申请查封振兴集团拥有的“山西金兴大酒店”,待评估完成后将以6500万元相应价值资产赔偿振兴生化的损失。

  意求复牌上市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提出诉讼,就好比孩子状告父亲。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网上有股民对此不解。那么振兴生化对振兴集团提起诉讼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对于本次S*ST生化行使追偿权,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认为是合理的。他说:“有可能当时上市公司担保的行为是股东的意愿,是为股东进行担保的。但是大股东的意愿如果让所有中小股东来承担损失的话,那也说不过去。现在实际上大股东没有承担,上市公司对大股东提起诉讼是复合程序且合理的。”

  也有投资者提出:“从目前的公司治理体系来看,控制人很可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利益方。因此,上市公司告股东就相当于自己告自己。”

  对此,有业内人士一语道破玄机。该人士表示:“对大股东提起诉讼或与公司意图复牌上市有关。该公司现已停牌4年多,但迟迟未有重组方介入重组。这主要和公司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一定关系。因此,公司想凭借自身复牌的话,需要有一定的业绩和资金支撑。”

  股改之路依旧漫长

  据了解,该股停牌4年多来股权分置改革仍未完成。本月4日公布的股改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早在2007年12月12日就披露了股改说明书,并在同月24日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但截至目前,振兴生化股改方案尚未实施。资料显示,公司股改方案的送股对价为,每10股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付出2.426股的对价。

  由于种种原因股改一直未能顺利进行。因此,市场认为振兴生化何时能复牌上市,也与股权分置改革何时能够完成有着紧密的联系。有业内人士称:“该公司何时能复牌,股权分置改革仍是关键。因为当前市场上借壳重组的‘壳’,几乎都是经过股改后的,这样的‘壳’才更具有价值。”

  资料显示,振兴生化复牌上市的时间流程为,2005-2006年解决昆明白马制药厂;2007年解决上海唯科问题;2008-2009年解决宜工问题;2010-2011年解决担保和诉讼问题;2012-2013年解决长征制药厂亏损问题;2014年提出定向增发并经证监会同意后提交复牌上市申请。

  由此看出,振兴生化复牌之路仍旧漫长。商报记者 孙哲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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