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财经讯 2月14日11:30点,陈炳良先生将再次召开个人新闻发布会,就被免去职务一事发表声明,指出公告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接受大家提问,揭露此次事件“猫腻”所在。在访谈中,陈炳良指出公告中提到的关于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陈炳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这属于实体违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9条: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能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秘有权就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本所提交陈述报告。
陈炳良表示,议案中所谓的“因工作变动”从劳动法角度来说,本人只是以上海金陵签订了无限期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和仪电控股或者华鑫置业有任何劳动关系,所以这个原因不存在,只有上海金陵公司可以调动我的岗位,而仪电控股或者华鑫置业无权“轮岗”。
他还说,公告中指出的在董秘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徐民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由于徐民伟先生在2月12日还是华鑫置业的高管(总会计师),因此不能代行上海金陵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的职责,此属违规推荐(大股东的高管不能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兼任董事可以,但不能担任高管)。而且,徐民伟先生的提名未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而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七条:(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这是召开此类董事会的必要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