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股IPO来袭 郭树清一问再刮改革风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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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股IPO来袭 郭树清一问再刮改革风

加入日期:2012-2-13 1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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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IPO不审?这个真不行
  一直以来,IPO的审核工作总是受到市场的非议,甚至常有业界人士建议将新股发行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使IPO摆脱审核环节。据媒体报道,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也把IPO不审行不行这个问题抛给了证监会发行部官员和发审委委员。
  笔者认为,不对IPO进行审核对于中国股市来说还真是不行,不仅现在不行,就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也不行。
  不对IPO进行审核,这实际上是一些市场人士对注册制的误解。在这些市场人士看来,注册制没有实质审核,披露即合规,权力小门槛低;而核准制有实质审核,权力大门槛高。然而,根据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沈朝晖先生考证(见2011年第9期《证券市场导报》),这种看法并不正确。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证交会在判断实质信息与非实质信息的披露中,部分地开展实质审核;同时,美国在州一级层面实行的是证券实质监管,各州对证券发行的实质审核原则首先就是公平,其中,管价格也是证券发行监管中的重要一环。那种认为注册制不对IPO进行审核的看法完全是一种误读。
  而就我国股市的现状来说,不对IPO进行审核,就更不可行了。
  目前我国股市仍然停留在圈钱市阶段,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圈钱。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包装上市、造假上市屡见不鲜。如果不对IPO进行审核,企业虚假陈述、欺诈上市就会更加明目张胆,上市公司的质量将更加堪忧。所以,为了抑制造假上市行为,对IPO的审核不仅不能取消,还应该从严把关。
  对IPO的审核之所以不能取消,还在于以保荐机构为代表的中介机构根本就不能承担起对上市公司质量把关的责任。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利益与发行人的利益完全一致,因此,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不仅不会对发行人的质量严格把关,甚至还会充当狗头军师,为发行人弄虚作假出谋划策。正是基于中介机构的不靠谱,由发审委来对IPO进行审核就更加不可缺少。
  对IPO的审核不能取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A股市场没有严刑峻法,不能有效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在一些成熟的股市里,虽然企业上市门槛较低,但由于实行严刑峻法,所以发行人不敢弄虚作假。涉及损害投资者利益时,投资者可以进行集体诉讼来保护自身利益。但A股市场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哪怕是绿大地那么性质恶劣的欺诈上市案,法律也奈何不得。基于这种现状,对IPO的审核就显得更有必要了。否则,A股就会从圈钱市变成赤裸裸的打劫市。(.京.华.时.报 .皮.海.洲)

 

  证监会公布新版IPO申报名单 创业板221家待上市
  2月10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而在此之前的2月1日,证监会网站也挂出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不过此前的信息已经无法找到。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根据2月10日公布的申报企业情况,截至2月9日,申报主板和中小板上市企业共有292家,创业板221家;而截至1月31日,主板和中小板申报企业295家,创业板220家。
  对比两次公布的企业信息,其中一个变化在于,2月1日公布的信息中,已过会和已披露招股书的公司的状态为已预披露,而在2月10日公布的信息中状态为已通过发审会或已预披露。
  在1月31日至2月9日之间,共有8家主板和中小板IPO公司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其中,一家获得通过,一家被否。在剔除这些因素后,主板和中小板的企业信息在两次披露中区别不大。
  虽然在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没有创业板企业IPO上会,但两次公布的企业基本信息中最大变化却来自创业板。对比两份创业板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可以发现,除了截至1月31日的已预披露状态和截至2月9日的已通过发审会均为39家外,其他状态的企业信息均有所变化。
  创业板中止审查状态的企业,已经由截至1月31日的30家减少到截至2月9日的25家,减少的5家企业分别是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它们都已进入落实反馈意见中。
  处于初审状态的企业数量由之前的25家减少到19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并不在初审名单中的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出现在初审状态的企业名单中。而减少的7家企业全都进入落实反馈意见中。落实反馈意见中的创业板IPO企业已由截至1月31日的126家增加至截至2月9日的138家。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冠华和福建龙洲运输两家企业IPO预披露时间安排不符合证监会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新规定。对此,本报此前引述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月8日的表态,2012年2月1日前已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按原有做法进行预先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安排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上海冠华和福建龙洲运输两家企业均属于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除上述两家公司以外,属于此类情形的企业还有42家,其中主板(含中小板)29家,创业板13家。
  这一说法在2月10日公布的两份表格中得到证实。这两份表格均有标注指出:属于2012年2月1日之前已通过初审会但尚未预披露的企业,按照《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第四项要求,仍按照以往程序进行预先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将安排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财.经)
 


  证监会密召8券商老总闭门会议:热议美国式招标,引爆定价改革五大猜
  种种信号越来越表明,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下一个目标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早在去年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证监会就专门把国内7、8家主流券商负责人秘密召进北京开会,听取券商新股发行制度评价和市场感受,讨论新股发行定价改革一事。一位接近证监会的券商高层人士向记者透露。
  1月6日至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这被市场普遍解读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1月7日,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第十六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发表《多方着力降温新股热》讲话,为证监会讨伐新股高定价等问题造势。
  2月1日,证监会首次公开IPO审核工作流程和IPO申报名单,打出了一张透明牌。2012年,中国史上第10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指向何方?
  8券商老总赴京作隆中对
  郭主席对这事(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很重视,年前就专门召集了7、8家主流券商开闭门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讨论了一个上午。前述知情券商高层人士透露,参会的券商类别不同,但参会人级别都非常高,全部为券商总裁级或者董事长级别。
  据悉,中信、国信、平安证券等主流券商负责人都有参与此次会议。会议核心内容是讨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市场情况和各方意见,推进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 会议核心是,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会里强调,要进一步地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询价真实性问题。
  众多券商大佬的建言中,除了不少市场人士呼吁的将网下申购比例提高至20%以上这一措施以外,对避免虚假报价抬高发行价、提高询价真实性这一问题,参会券商老总们对新股定价机制纷纷献策,议题多围绕如何切断新股定价过程中所有参与者可能的利益链。
  会上讨论比较多的是,新股询价机制有可能从荷兰式转变为美国式。转变后,每个询价机构必须对自己所报的价格和申购数量的风险负全部责任。前述券商高层人士表示。
  我国现行的新股询价制度是未经改良的荷兰拍卖制,以询价对象的平均报价和中位数作为统一定价基础。在低中签率情况下,报价机构只需要对少量的配售和加权平均处理后的定价负责。而美国式招标形成的是差异的中标价格,即中签询价机构必须以自己的报价为准付出真金白银。
  如果采用美国拍卖制,询价机构会为自己的高报价付出代价。这可以有效地遏制询价机构乱报高价的情况。国泰君安策略分析师钟华指出。
  据悉,也有券商负责人提议,新股发行,保荐机构必须按比例包销相应的股票,让定价过高风险转移部分给保荐人,避免投行为获取高承销费而抬高发行价的行为。
  现在,会里具体的新股定价改革方案还没有拿出来,但已经在一步一步地改,公开IPO审核工作流程和披露IPO申报名单就是一个开始。近日,华南一位大型券商高管对记者表示。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五大猜想
  尽管证监会还没公布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最终方案,但资本市场早已风声鹤唳。
  按照郭树清新股发行改革市场化、透明化的两大主导思路,新股发行新一轮改革进入深水区,核心在新股定价。酝酿数月至今,改革思路渐渐明晰,其中五大改革思路当前呼声最高。
  猜想一:增加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从而提高买方询价机构的议价能力,加大人为操作价格的难度。这一说法,正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同。 
  猜想二:新股定价参考行业市盈率情况。证监会2月3日表示,正计划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水平,供投资者投资新股参考。对定价明显偏离行业水平的新股,证监会正研究相应措施,如要求发行人及承销商说明定价依据等以促进询价更加透明理性。
  这一思路遭到市场派的反对。如果单纯地以行业市盈率作为参考标准,忽略了公司的单一性和个性化,是市场化的倒退。上海一位知名策略分析人士毫不客气地指出。
  参考行业市盈率确实像是回到了从前固定定价的老路,关键看怎么执行。其实,只要不取消IPO审核制,不实行注册制,新股发行无论怎么改革,都是无法平衡各方利益的。深圳监管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坦言。
  猜想三:推出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或者美国拍卖制,堵住人情票和关系票漏洞。
  所谓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无论是改良式荷兰拍卖制还是美国拍卖制,都暗含对机构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
  最近确实有这方面的传闻,很多中小盘股票暴跌就是和这个因素有关。不过,西方市场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更成熟。如果转为美国式招标或者改良式拍卖制的话,非常考验国内机构的市场定价能力。国泰君安分析师钟华指出。
  猜想四:推出存量发行。即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1月7日的讲话中,提到该措施。
  但该措施市场争议较大。不少市场人士指出,这一措施的实质是,取消除实际控制热以外的原始股股东的锁定期,利于原始股东套现,对市场大局并无裨益。
  猜想五:改革现有的股票承销方式,如强制保荐机构必须按比例包销相应数量的股票。此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公开表示,要改革股票承销办法。 (.理.财.周.报 .丁.青.云)

 

  中证协召集券商探讨新股发行改革
  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召集中金、中信和平安等多家券商开会,共同探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网下询价发行对象、不当询价行为及处罚措施等议题。
  与会机构经过讨论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即全面放开询价对象,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多的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在此思路之下,与会人士提出并深入讨论了新股发行制度的三种改革思路。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大型投行负责人表示,赋予主承销商更多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的改革措施符合国际询价和配售市场的规范,有利于发挥主承销商选择战略投资者等长线投资者的市场功能。同时,该措施还有望改变承销商在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时普遍倾向推高发行价来实现发行人和承销商双赢,而缺乏考虑投资者利益动力的现状。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网下询价发行对象相关制度的改革方式,中证协和与会机构提出并深入讨论了三种改革思路:一是主承销商自主选择发行对象,事前向协会报备即可;二是主承销商在公告中确定发行对象的参与条件,凡符合该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询价;三是维持原询价机构系统,放开自主推荐对象。最终与会机构形成颇具倾向性的意见,即第三种改革思路不仅改革成本小,而且效率最高。 但是,上述第三种思路并非毫无缺陷。与会人士提出,该思路需要对配售规则进行修改,比如需要放开网上和网下发行的比例,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大的配售自主权等措施作为辅助。一旦该辅助措施付诸实施,则有望在改革成本最小、效率最高的情况下实现改革目标。一家与会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证.券.时.报.网)

 

  IPO定价将迎来大尺度改革 市场化成主线
  随着新股发审流程的规范和定价制度改革等措施出台,IPO发审制度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
  IPO不审行不行?作为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内部会议上说的这句话,最近被业内频频提及。或许这只是郭树清在试探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水深水浅,但这位新官上任来的一系列新政,让业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有了更多猜想:是否将从根本上改革现有新股发行制度?
  12日,天生人和机构资深分析师张春林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的一系列改革,让证券市场更加阳光、更加市场化了。发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而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对于是否会将当前的发审制度变更为注册制度,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导报记者表示,注册制度或许只是市场的一厢情愿,新股发行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才是关键。
  改革主线:透明、市场化
  作为证券业一线工作者,我切实感受到一系列新政带来的积极变化。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保民坦言。
  本月初,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了IPO审核工作流程。此举意在使发行监管工作更加透明,也释放出IPO发审制度改革的积极信号。
  实际上,这并非监管层首次释放利好信号。在1月闭幕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言论,被市场普遍解读为2012年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的一年。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此前也表示,需要对发行体制作出改革,并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IPO和再融资办法,且有望今年完成。
  改革,已经成为当前中国证券市场最热门的词汇;而一系列政策的背后,都更加突出透明、市场化的主线。
  实际上,最近的改革,已经触及到了IPO发审制度的核心问题---新股定价。上述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表示,此前,尽管监管层多次对IPO发审制度进行改进,但鲜有涉及新股定价这一核心问题,而最近要求将新股定价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挂钩,则可以看做是大尺度改革的开始。
  导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改革新股发行定价制度的原因,业内多归因于当前发行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以目前的IPO询价制结合网上定价的发行方式,并未使新股发行价格确认得到充分的市场化认证;股票的发行价格定价权尚掌握在少数基金等机构手中,而占比更大的普通投资者并未在确定定价权上完全参与进来。
  市场化纠葛
  一系列的新政,让各方感到欣慰的同时,也不禁提出疑问,新股发行制度彻底改革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有市场人士表示,2006年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即审批制变为核准制以促使新股发行迈向市场化的步伐前进了一大步,但仍留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当新股发行真正实现了买方市场化时,其实也离海外股票发行制度,即注册制不再遥远了。
  但是,多数来自市场的声音对此并不认可:虽然改革IPO审核制度的呼声很高,但从根本上变革发审制度并不符合国情。
  刘保民认为,对于市场热议的发审制度应向注册制转变,目前还有三大条件并不具备:法制环境及经济发展现状不允许,投资者不成熟,监管职责难于过渡。
  目前新股发行中,一方面发行人与承销商利益捆绑,他们不愿意通过加大机构配售比例的方式压低发行价;另一方面,占据着新股绝大部分申购量的普通投资者又毫无定价权,导致新股发行长期处于双高状态(高发行价、高市盈率),新股破发成灾。上述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表示,当下改革的关键,并非是将现有发审制度跃升到注册制度,而是在新股发行中,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经.济.导.报 .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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