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券商保险私募将获允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中国证监会30日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点击查看详情]
券商应向客户销售适当金融产品
中国证券业协会3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显示,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客户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点击查看详情]
城镇化顶层设计或两会前后定调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加速推进城镇化已得到高层一致认可。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备召开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会议将是一次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从启动城镇化以来,这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召开的高级别城镇化专项会议。……[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证券报
券商保险资管和私募将可发公募基金产品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正式向其他合格资产管理机构敞开大门。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将“尝鲜”。……[点击查看详情]
庄心一:提供更有效监管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在第四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改革趋向,为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服务,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解决影响市场化并购重组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点击查看详情]
积极因素积聚 资本市场发展愿景可见
2012年以来,针对市场顽疾,中国证监会“对症下药”力推多项改革,创新政策频出,尤其在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机构投资者和财富管理业、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点击查看详情]
证券时报
券商等三类机构获准管理公募基金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将有16家证券公司和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开展业务的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庄心一:合力推动解决市场化并购重组障碍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29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着力在放松管制、强化信披等四个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为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服务。证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合力推动配套解决影响市场化并购重组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点击查看详情]
券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出炉
此次出台的《指引》在参考国际立法经验及我国现有法规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适用范围: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证券日报
证监会:允许券商保险私募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点击查看详情]
券商销售金融产品应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12券商首尝远程代理质押“头啖汤”
中国结算公司支持券商创新的事项举措正陆续启动。记者30日了解到,近期,中国结算已正式启动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质押登记业务试点工作,与12家证券公司签订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中国结算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质押登记业务是中国结算支持券商十大举措中的第七项。……[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