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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十措施降低流通费用

加入日期:2012-12-27 11:56:1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有:降低农产品(000061)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会议还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用消费。

  此外,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服务可以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

  ■简评:

  东吴证券(601555)研究所所长助理寇建勋:我国流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效率低、成本高问题日益突出。其中规模化经营程度不够是最大的问题,小农经济与规模化生产、销售的环节无法匹配。上述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一些环节税费,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同时,可以有效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

  东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鲍庆: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当前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包括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能有效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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