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12月21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同时批准7家券商启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这标志着市场呼吁已久的柜台市场由理论步入实践。毫无疑问,柜台市场拓展了券商竞价交易的基本功能,而记者认为,在柜台市场建设中,券商还应发挥好四大功能。
首先,柜台市场要求证券公司充分掌握交易双方信息。券商需通过与证券发行者的密切联系,对交易标的物价格水平及未来变动紧密追踪、及时分析研判、结合市场进行合理定价。投资者则可以根据券商提供的交易标的证券价格变动来更深入了解市场,从而达到降低交易中的信息成本之目的,保持证券交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是说,券商需承担起做市商基本功能,在培育投资主体的同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其次,根据市场对柜台市场的定位,柜台市场处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底部,挂牌公司以中小微型创新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基本都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期,其抗击市场的风险能力一般比较弱。证券公司是推荐这些企业的主办商,也是柜台交易价格的发现者和制定者,其被要求作为交易主体与投资者进行交易,并以自有资金来承担风险,无疑是主办券商对被推荐企业的最有力支持,也是考验券商专业能力的最佳试金石。这要求券商更多地承担起企业孵化器功能,培育具有潜力的经济主体,为自有资金负责,为投资者和市场负责。
再次,证券公司需发挥起电子议价点选功能、创建低成本的流动性网络等基础服务。据了解,目前柜台交易系统都是由证券公司各自建立的一套全国统一电子议价点选系统,这种系统兼具连续报价、委托报价、点选成交、成交信息披露、实时信息揭示及网站盘后报表下载等多种功能。该系统如果功能正常发挥,将降低中小微企业挂牌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提升市场分析依据,创造电子化的流动性网络。
最后,柜台交易市场中,券商对所推荐挂牌企业还需承担持续督导作用,并承担对合格投资者筛选以及投资者教育义务。投资者柜台交易均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根据电子化系统数据来实现交易监督和市场风险控制。反过来说,证券公司在撮合交易的同时,还承担着监督交易和防范风险的功能。这就要求券商具备强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律精神,在不断完善、升级交易系统的同时,进行技术和制度层面的改进,自觉承担起市场赋予的自律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