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 刘华
新的退市政策正在进入倒计时。昨日深交所宣布,2家暂停上市公司*ST炎黄和*ST创智将退市,不久,两公司就将出现在退市整理板上。
退市风潮已然来临
根据新退市制度,交易所对2012年之前暂停上市的18家公司完成清理后将实施“新老划断”。*ST创智、*ST
炎黄成为年底的退市大限到来之际首批倒下的公司;*ST中钨重组方案在12月7日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其退市概率也较高;除*ST丹化、*ST方向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获得审议通过外,*ST朝华、*ST铜城、
*ST关铝、*ST大通、*ST北生、
*ST宏盛、*ST远东、
*ST金城、S*ST聚友、S*ST恒立、S*ST生化和S*ST天发和*ST武锅B共13家公司则命悬一线,尚在为避免退市而积极重组。而在此之前,最近一家退市的上市公司还是2007年12月退市的*ST联谊。
重新上市制度手下留情
随着退市风潮来临,为了合理保护退市公司投资者权益,同时正确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培育投资理念,重新上市规则引人关注。
笔者注意到,根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在进入场外交易市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者十八个月后,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如消除了终止上市情形并且达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值得注意的是,重新上市申请只需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重新上市规则与一退到底的模式相比,较为人性化,看似是退市公司投资者的福音,尚有扭转乾坤的机会。
但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者十八个月的时间周期,还难以看出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的经营能力和稳定的盈利能力,与IPO要求三年连续盈利等标准相比太过宽松,容易助长投机气氛。如果轻率决定允许公司重新上市,但其很快又陷入持续亏损的泥潭,将会损害更多投资者的利益,并严重扭曲资源配置的功能。
上市公司应能上能下
从一些成熟资本市场的情形看,重新上市的条件就相当于再次申请IPO。而且,如有退市的经历,很难再得到投资者的认同。在严格的重新上市标准下,正如人的生老病死一样,上市公司也应“能上能下”、“有进有退”。否则,在缺少新陈代谢的市场中,生态环境势必恶化。欧美发达资本市场股票年均退市比率达到5%以上,例如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比率为6%,优胜劣汰成为市场的主要考核原则。
笔者建议,监管层对历史遗留问题应既人性化处理,又严格、谨慎操作。在保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机会的同时,也要让重新上市公司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借口,让“垃圾股”总能轻易演绎长生不老的传奇。唯有如此,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抑制“壳资源”的投机炒作,实现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作者:刘华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