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002440.SZ)1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对浙江龙盛(600352.SH)提出的亿元专利索赔案进行了回应。公告称,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浙江龙盛11月29日晚间发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内容,公司起诉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立案审理。
公告表示,1999年3月23日,戴斯塔纺织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德国两和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99104177.1,经实质审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3年7月9日授予请求人专利权。2010年10月,浙江龙盛受让该专利权及有关民事权益,该专利至今有效。
浙江龙盛进一步指出,浙江闰土自2003年以来一直未经浙江龙盛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和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染料制品;上海典翘则有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资料显示,案涉侵权专利产品约占全国分散染料产品总产值的50%。浙江闰土是我国第二大分散染料制造商,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
浙江龙盛诉讼要求闰土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中国专利ZL99104177.1保护的染料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1亿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对此,闰土股份在2日晚间的公告中指出,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待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正积极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
浙江龙盛11月30日收报5.47元,上涨4.79%;闰土股份则因上述诉讼公告事项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收报11.40元,公司股票将于12月3日复牌。
(第一财讯 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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