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证监会日前发布第42号公告,对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工作即将开展,针对近期会计监管中发现的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证监会专门下发文件,督促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财务报表时,重点关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确认、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制定以及相关专业判断等领域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切实把握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要求,保证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上市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加强独立性管理,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包括特殊交易形式和创新交易模式的销售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函证、境外子公司审计和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等;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方面的独立性要求以及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应关注的重点环节。
情况显示证监会同时公布了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情况,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稳步提高。数据显示,2009年~2011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006家、1321家、1613家,占当期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4.76%、60.74%、67.12%;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890.42亿元、5005.56亿元、6067.64亿元,占当年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85%、30.09%、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