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全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议在贵阳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会上强调,要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作质量,促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健康发展。
魏传忠指出,近年来全国质监系统大力夯实质量监督工作基础,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础保障不断加强。检验机构监管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机构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二是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开展重点产品比对试验,强化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三是监管机制不断创新。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机构监管,以分类评价促进检验机构监管工作。
魏传忠指出,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很快,检验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对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提高和质检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检验机构中仍然存在着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检验保障能力不足、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还存在着法制建设不完善、日常监管不精细、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既直接影响质监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又制约检验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全系统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魏传忠强调,今后一段时期,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质量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一是要严格内部管理,健全检验机构自律机制。二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三是要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抓好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2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情况,来自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广东、贵州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志介绍了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来自国家认监委、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各省级质监局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