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浩 ○编辑 邱江
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数项虚增收入的指控,或再一次拉紧*ST炎黄本来已经紧绷的退市之弦。同时,江苏证监局2005年对公司的立案调查仍未了结,也对公司下一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如此看来,公司避免退市的前景不容乐观。
*ST炎黄今日披露,
证监会近日对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以及虚增收入等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据查,*ST炎黄2006年年度报告中未将高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融昌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诚通兴业物流有限公司披露为公司关联方,未将与上述3家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披露为关联交易。
在隐瞒上述关联方信息的条件下,*ST炎黄得以做高营业收入。公司与诚通兴业曾签订《代理服务协议》,2006年10月18日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ST炎黄代理诚通兴业在南京、无锡、常州地区的物流业务,诚通兴业应于2006年底前一次性支付*ST炎黄中介服务费70万元。2006年12月29日,诚通兴业向*ST炎黄支付70万元物流代理费。经查,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ST炎黄构成2006年虚增物流代理收入70万元、虚增利润70万元的行为。
同时,*ST炎黄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当年营业外收入为179.98万元,其中包括与融昌泰和的债权打包转让收入179.85万元。经查,*ST炎黄2006年确认与融昌泰和的该笔债权转让业务收入缺乏依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79.85万元。
查阅公告不难发现,*ST炎黄虚增收入的动机正是为求恢复上市。由于*ST炎黄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起暂停上市,而上述两项虚增利润使*ST炎黄2006年业绩由亏损变为盈利73万余元。*ST炎黄此前曾公告,由于公司2006年实现盈利,已经于2007年5月向深交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申请。公司正在补充相关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现在看来,由于申请恢复上市的财务基础已经由于做假而崩塌,公司恢复上市的希望或将更加渺茫。
证监会认为,*ST炎黄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责成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王云等人给予警告与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不过,*ST炎黄的劣迹还不止于此。2005年9月15日,公司因“涉嫌违法信息披露”被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公司表示,目前此案尚未有正式行政处罚决定,此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下一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