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资管规模创新高信托业“规矩”待完善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逐鹿”资管规模创新高信托业“规矩”待完善

加入日期:2012-12-14 3:23:46

  信托业在转型之年的岁末,方向渐次清晰。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2012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上表达了她对信托业的乐观:“未来中国金融业发展最大的蓝海是财富管理,信托是财富管理主要的法律形式和产品形式。”

  “到11月底,全行业管理信托资产达到6.98万亿,马上进入7万亿。”银监会非银部李建华也给出了振奋人心的最新数据。

  10月底信托业资产规模为6.58万亿元,一个月之间增长了0.4万亿元,而前十个月的保险资产规模为6.83万亿元,信托或有望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

  以“信”为本

  进入新世纪(002280)以来,尤其是在2007年信托业“一法两规”颁布以后,信托业飞速发展,在各方肯定行业取得优秀成绩的同时,信托业的行业风险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在监管层面,正如李建华所表示,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并不断出现新情况、新挑战,信托公司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发展质量明显滞后和风险逐步积累,离专业理财机构的定位还有很大差距。他建议信托公司要正确研判形势,居安思危。把握好节奏,要坚持长期的人才、技术的投入,挖掘信托本源价值和转型发展的根本。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既是信托公司的责任,也是服务宗旨。可以说,投资者对中国信托公司的认可是近年信托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投资者的认可,与信托公司的信誉密不可分。因此,中国信托业协会将本次中国信托业峰会的主题定为“以信为本,和通天下”。

  李建华强调,信托公司要立足长远、健康发展,受托人信誉是立足之本。信托公司做百年老店还不够,要有好的态度和优良的公司文化,这样才能做强、做大。“最关键的一点,要珍惜声誉,信托公司要眼光长远、内外兼修,履行好社会责任,维护好行业整体形象。”

  “逐鹿”资管

  信托业取得的骄人成绩正受到其他金融子行业机构的“觊觎”,李建华认为,目前资产管理市场竞争加剧,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公司纷纷进入资产管理市场。信托公司要勇于创新、加快转型,转变过去粗放的发展方式,集中精力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专业、特色的综合金融服务赢取市场发展空间。

  多变的形势逼迫着信托公司在谋求创新上作出实际行动。有媒体报道,日前,中信信托、中融信托以及长安信托获批股指期货业务资格,加上此前获得该资格的华宝信托、外贸信托、华润信托、兴业信托和平安信托,共有8家信托公司获准进入股指期货市场。

  此外,资产证券化是被一些信托公司看好的又一重要领域。北京信托副董事长李民吉近日称,信托资产证券化势在必行,“信托资产证券化的推进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中国金融行业资产管理新格局的最终版图,信托行业应该在这个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百瑞信托研究员程磊分析,股东对信托公司考核指标逐年提高以及创新业务对短期业绩贡献度低,导致整个信托创新进展缓慢。对此,他建议,可以从内部机制创新入手进行解决,如通过非业务部门实现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规矩”待完善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目前信托业的主要监管框架是“一法三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由于缺少“信托业法”,且处于分业监管和经营格局之下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在利用信托原理开展相关业务,这就使得在同一市场中的其他金融机构受到更少的约束,信托公司反而处于被动。

  吴晓灵在信托业峰会上的发言给信托业注入了“强心剂”,她称,关于《信托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和有关信托配套制度建设与法规完善工作,现在正在进行。

  一再呼吁在私募资产管理市场上统一监管的吴晓灵指出,《信托法》应对经营行为再进行规定,修订《信托法》可以借鉴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专门设立一章的修法方式,即在《信托法》中以信托经营专设一章内容,把机构参与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方面的条件以及最主要的经营原则描述清楚。

  对于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吴晓灵认为,也应在《信托法》中对其相关问题加以明确。此外,信托登记和信托税收也是重要内容。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