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称,公司股票将于11日开市复牌,而在年末销售旺季,对“因抢占市场而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前沸沸扬扬的同花顺与万得版权案终于在今日有了阶段性的进展。同花顺今日发布诉讼公告,称于12月7日是收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万得认为,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侵犯了其多项权益,全面“山寨”了万得的产品,同时高薪诱使万得员工跳槽,唆使跳槽员工辞职前窃取技术和经营信息,侵犯了商业秘密,因此,万得将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诉之法庭中,并提出13项诉讼请求。
对此,同花顺在公告中称,公司销售的“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并称,对于在岁末销售旺季出现的因抢占市场而导致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告中提及,万得此案提出13项诉讼要求,涵盖从停止侵害到删除数据、停止服务并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等方面。
其中,具有较大杀伤力的诉讼请求有:要求被告删除和销毁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侵权工具,包括“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客户端和服务端的软件源代码、设计和开发文档以及各类配置文件; 要求停止运行“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的服务端软件等。
同时,万得提出,要求就所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合计9920万元。根据法院传票,此案将在2012年1月31日上午开庭审理。
对于万得的诉讼请求,同花顺称,公司已在收集有利证据处理诉讼事宜,但由于案件尚未进行审理,因此诉讼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
不过,同花顺称,公司于11月22日停牌的股票将于12月11日开市复牌,而且强调,销售的“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采集和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产品推出后,由于高性价比及优质服务迅速吸引了业内的高度关注,有效拓宽了金融数据的客户范围,在各类客户中已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未尾,同花顺笔锋一转,称在年末销售旺季,对于因抢占市场而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