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记者从兴业银行获悉,继2006年、2008年两度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在国内推广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之后,该行与合作开展的节能减排贷款三期项目协议已于近日正式生效。
据介绍,在此次合作中,双方不仅将继续共同推进中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更是将目光
投向欠发达地区,推出了中国首个专项服务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业务融资的产品。在合作协议中,双方明确,要确保在欠发达地区发放的节能减排贷款占比不低于合作项下贷款金额的70%。
除此之外,此次合作在贷款发放的对象、区域、类型上,也与前两期有较大不同,更加注重通过多元化的业务品种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业务给予融资支持。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对节能减排项目融资的强烈需求但却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渠道窄的问题,此次双方合作推出的节能减排贷款三期产品具备四大特点。
首先,兴业银行该项目项下的节能减排贷款专项用于服务中小企业,即总资产低于人民币1亿元,同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上一年末员工总数少于300人的中小企业。
其次,在原有项目贷款的基础上,增加流动资金贷款这一贷款品种,以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既满足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需求,又满足中小企业在开展节能减排业务时的流动资金需求。
第三,为推动我国欠发达地区的节能减排事业发展,此次合作明确要确保在欠发达地区发放的节能减排贷款在整个合作项下贷款的比例不低于70%。由于我国欠发达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因此此项产品将有力支持我国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展。
第四,此次合作仍将保留损失分担机制,即由IFC对兴业银行所发放的合格贷款提供损失分担,兴业银行支付IFC损失分担费用,相当于该行为中小企业类客户的融资需求购买了一份保险,从而适当降低传统信贷中对抵押担保的要求,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
可以看出,兴业银行与IFC此次推出的节能减排贷款三期项目,是在此前合作经验基础上对节能减排贷款业务的又一次创新,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兴业银行节能减排融资服务范围和产品,有助于兴业银行更好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实际上,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国内绿色金融业务的先行者和倡导者,兴业银行早已从节能减排贷款看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可持续金融领域,并推动其公司治理和经营理念的改变。对此,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有着深刻的体会:“2006年,在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探索开发节能减排贷款这一绿色金融产品时,我们更多关注的是这种创新产品及其背后所代表的新型商务模式的竞争力;此后,在产品推广过程中,通过与政府、企业乃至社区、非政府组织的深入交流与互动,我们逐渐触摸并理解了绿色金融及其蕴含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并逐步将这种理念引入到公司治理层面,提出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现方式,并努力以此推动银行商务模式创新。”
正是在这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兴业银行于2007年开始着手设计碳金融产品,在国内首家推出涉及碳交易前、中、后台的碳金融综合服务;2008年在京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在总行成立国内首家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2010年将绿色金融从企业项目领域延伸到个人消费领域,在全国首发中国低碳信用卡;2011年创新推出排污权抵押授信、碳资产质押授信等绿色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已经形成了绿色金融融资和排放权金融服务两大产品系列,在市场理念、社会影响、产品开发、技术规范、服务领域等均领先于业内,在本土化的可持续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达到1117.36亿元,其中信贷余额716.53亿元,非信贷融资余额400.83亿元。兴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可实现在我国境内每年节约标准煤2305.5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618.55万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COD)87.94万吨,年减排氨氮1.45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硫4.36万吨,年减排氮氧化物0.69万吨,年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1466.29万吨,年节水量25579.06万吨。
在11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上,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被摆到突出地位,中国节能减排事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在兴业银行看来,其可持续金融之路也将越走越宽。“绿色信贷、绿色金融业务不仅是一片潜力巨大的市场,是未来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更是推动商业银行变壳再造的重要抓手。”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表示。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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