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钨的重生方案未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2年第34次会议通过,令有关各方大感意外。此间观察家认为,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濒退公司重组坚持一贯的实质性审核做法,注重资产的续盈能力,发出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强烈信号。濒退公司试图绕过规则,通过一些捷径来实现保壳的做法料必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此前,业内预计,证监会可能会对濒退公司重组方案放一马,重组方案过了股东会就一定能过重组委。但事实证明,证监会并未对濒退公司网开一面。以此番被否的*ST中钨重组为例,该方案已酝酿5年,方案的主要内容与2007年败走股东会的重组方案并无差异。但不同的是,2007年*ST中钨重组方案系由基金联手否决,当时基金豪赌湖南有色H股回归;此次方案被否恐怕与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相关。知情人士称重组委的审核重点正是注入资产的续盈能力。
对重组方案中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是重组委一贯坚持的实质性审核要点。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了苟且续命,缓上重组委会议的对策。比如,部分濒退公司试图将恢复上市流程简化至仅通过交易所审批,以规避重组委审核。12月5日,原本要依靠重组恢复上市的*ST北生,突然获得前任重组方的资产赠予,并与潜在重组方共同设立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做大营收规模,期望通过这一系列运作达到恢复上市的业绩指标,而避免将退市与否的命运交由重组委定夺。更早前,已暂停上市的*ST远东则通过收购微型传媒公司并承诺未来业绩,扮靓2012年业绩指标,避开重组委,成功恢复上市。
同样的恢复上市条件,却在一些公司“财技”探索下走出一条条保壳“捷径”,这不符合“三公原则”。在*ST中钨重组方案被否之后,市场期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防堵保壳捷径,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那些耍花枪保壳的公司应下手更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