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改革重启 新政出炉 ST军团末路狂奔(附股)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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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改革重启 新政出炉 ST军团末路狂奔(附股)

加入日期:2012-12-1 9: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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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上交所: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 期满摘牌
  深交所修订交易规则 取消股票异动临时停牌
  退市整理期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所发退市配套细则 重新上市无需证监会审批
  退市改革重启动 绩差股日子难过
  进入“退市整理板”股票涨跌幅10%
  退市新政出炉 ST企业能否“绝地逢生”?
  最后的战役 “ST军团”末路狂奔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答问
  深交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答问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交所: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 期满摘牌
  上交所今日发布公告就上交所退市制度配套业务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规定,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于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对相关股票予以摘牌。
  为落实退市配套制度,平稳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今日晚间发布了《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三项退市制度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其中,《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应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退市整理期的设置,其目的是为了在公司终止上市前为投资者设置退出机制,既充分揭示和释放相关风险,也防范市场炒作。为此,《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分别从交易安排、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交易安排方面,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但期间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其他交易安排,包括股票简称、涨跌幅限制、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事项,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履行相关义务。《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按照退市整理期的不同时点,明确了风险揭示的具体信息披露内容,并要求公司在每一次公告时均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另外,为防范市场炒作,《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期间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中.国.网)
  


  深交所修订交易规则 取消股票异动临时停牌
  落实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 完善交易规则体系建设
  深交所今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自2012年12月17日起施行。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易规则》自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修订发布实施以来,至今已近两年时间。期间,我国资本市场推出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改革,特别是今年以来退市制度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对交易制度配套相应的价格稳定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安排等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要求。为了确保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贯彻执行,深交所启动了《交易规则》的进一步修订工作。
  此次《交易规则》修订共新增5条、删除1条、修订3条,除进一步明确有关“退市整理期”的相关交易安排外,还从规则衔接与整合角度,将前期发布的有关交易制度的通知等内容吸纳入《交易规则》,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是增加“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章节。为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的有效落实,与今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衔接,此次修订在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中新增“第五节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明确退市整理期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另板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期间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每日单独披露、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不纳入深交所指数计算等。
  二是取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例行临时停牌。为提高市场效率,今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已取消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例行停牌的规定,保留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异常波动公告义务,但尚未执行。此次《交易规则》修订对有关条款进行了删减和调整,相关制度将正式实施。
  三是将新股首日价格稳定机制等现行规定纳入《交易规则》。依据2012年5月23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及2011年6月27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调整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的通知》的规定,此次《交易规则》修订了相关条款。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退市制度改革将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将对投资者交易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为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落实退市制度改革方案,经过反复研究,在出台新修订的《交易规则》的同时,本所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和退市整理期业务分别拟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特别规定,向各方征求意见(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希望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等市场各方就退市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证券公司加强相关规则宣传和退市风险揭示,认真做好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投资者的风险警示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市场改革发展。据悉,深交所已建立了定期化、常态化的交易制度完善机制,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持续加强基础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和改革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 (.中.国.证.券.报 .张.莉)

 

  退市整理期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为完善退市配套制度,沪深交易所就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上交所还发布了《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及答记者问全文详见A13~A16版)。深交所则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
  针对退市整理期业务,两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应进入退市整理期。深交所明确了退市整理期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另板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期间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每日单独披露、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不纳入深交所指数计算等。
  上交所规定退市整理期股票应在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其他交易安排,包括股票简称、涨跌幅限制、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事项,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
  为防范市场炒作,深沪交易所还明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期间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两所同时对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前的暂停上市公司作出过渡安排,若公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允许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选择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重组事项。
  规定称,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重组等事项的,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东大会不同意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的,公司可继续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深沪交易所表示,这些安排的主要考虑是防范退市整理期股票因重组题材而被过度炒作。
  对于重新上市安排,深交所的重新上市制度适用于该所主板和中小企业板股票终止上市后重新申请上市,并进一步明确了在受理与审核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时的一些关注重点,包括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行业反垄断等规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公司及其董监高近三年内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同时要求保荐人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上交所则规定,重新上市在申请条件与受理程序方面,退市公司可在其股票进入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后,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对于不配合退市工作的,上交所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
  在信息披露方面,上交所对重新上市公司申请引入了预披露制度。公司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后,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重新上市申请书(申报稿)、重新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并及时披露申请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申请进展情况。
  上交所为退市公司股份还提供转让服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可以选择将其股份转入上交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为防止市场炒作,上交所设计了严格的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其中,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包括:每天只提供一次集合竞价,不提供连续竞价。每周提供不超过三次转让服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包括:要求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3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总资产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要求券商建立投资者资质审查制度,对投资者进行前端控制,形成合格投资者名单。(.证.券.时.报 .黄.婷 .徐.婧.婧 .胡.学.文)
  


  交易所发退市配套细则 重新上市无需证监会审批
  沪深交易所今日晚间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配套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就退市整理期、退市股份转让服务以及重新上市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上市公司退市相关事项作了制度安排。
  意见稿中规定,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在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方面,为防止市场炒作,每天只提供一次集合竞价,不提供连续竞价;要求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3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总资产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在退市股票重新上市方面,上交所规定,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后,可以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退市整理期:不得筹划重大重组
  在退市整理期方面,沪深交易所均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上交所规定,对于在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其股票被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允许公司于上交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选择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重组事项。
  上交所规定,在交易安排方面,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但期间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其他交易安排,包括股票简称、涨跌幅限制、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事项,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
  深交所规定,进入退市整理期间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均更改为“XX退”,即时行情另板揭示。
  重新上市:12个月后可申请 无需证监会审批
  在重新上市方面,上交所规定,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后,可以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对于不配合退市工作的,上交所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深交所规定,所有退市公司应在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场外交易市场至少十二个月后方可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就该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沪深交易所均规定,自受理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的六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公司重新上市决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交所规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上交所规定,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退市股份转让:自行选择转让场所 参与门槛50万
  在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方面,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可以自行选择其股份挂牌转让的场所: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上交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
  上交所规定,在适用范围方面,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服务对象仅限于退市公司。退市公司终止上市前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公司依法发行的其他股份,可以在转让系统转让。
  为防止市场炒作,上交所《股份转让暂行办法》设计了严格的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其中,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包括:每天只提供一次集合竞价,不提供连续竞价;每周提供不超过三次转让服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包括:要求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3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总资产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要求券商建立投资者资质审查制度,对投资者进行前端控制,形成合格投资者名单。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转让申报为无效申报。当日无转让的,以前一转让价格为当日转让价格。
  上交所规定,退市股份转让系统不设置代办券商,所有券商均可接受客户委托;为降低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可以电子方式进行,无需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中.国.网)
  


  退市改革重启动 绩差股日子难过
  沪深交易所昨晚相继发布有关退市制度改革的最新政策举措,似乎是向市场宣告,一度放缓或搁置的退市改革进程已经重启。分析人士指出,虽然新的政策较今年早些时候监管层大刀阔斧推动退市改革时透露出来的信息差别不大,但今年7、8月间密集出台的多项与退市有关的政策细节一直饱受争议(如上交所对ST股的歧视性涨跌幅,以及有关股价持续低于1元将面临退市的规定),在相关问题尚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和补救之前,贸然推动更进一步的变革,其效果必将存疑,并且很可能导致ST股重新大面积下跌,加剧A股市场震荡。
  上交所:退市整理期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暂行办法
  上交所11月30日发布公告就退市制度配套业务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于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对相关股票予以摘牌。但期间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其他交易安排,包括股票简称、涨跌幅限制、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事项,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按照上交所此前公布的《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风险警示股票(*ST以及ST股)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记者注意到,直至目前为止,上述政策措施仍未得到官方渠道的正式修补和改变。上交所此次提及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并未出现在上交所网站上证所动态中明确标示。这很自然地让人认为,此前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当中的内容,已经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并且不必再进行修改。
  退市整理期不得筹划重组退市股份转让参与门槛50万
  按照《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应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市场投机炒作,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明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期间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可以选择并申请将其股份转入上交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而此次上交所对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的转让办法进行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股份转让暂行办法》规定,退市公司股份在转让系统转让的,其股份简称前冠以D字样。为防止市场炒作,交易所还设计了严格的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每天只提供一次集合竞价,不提供连续竞价;每周提供不超过三次转让服务。此外,要求参与退市股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3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总资产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
  终止上市12个月后可提重上申请
  《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考虑到历史情况,《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实施前其股票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的公司,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在申请条件与受理程序方面,退市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其股票进入上交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后,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对于不配合退市工作的,上交所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
  上交所规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深交所也表示,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其作出是否核准其恢复上市的决定。
  ST股再临生死劫
  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对《投资快报》表示,一度因政策细节饱受争议和二级市场维稳而暂时放缓的退市改革进程,从周五的交易所公告发布之时宣告重启。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管理层曾通过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非正式渠道表达过可能对部分争议较大的政策细节进行完善的意愿,但直至目前,沪深交易所层面并未发表有关的政策改变。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政策有两条:一是上交所对ST股和*ST股实施的不对称涨跌幅。二是有关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低于1元/股可能面临退市风险的硬性指标。
  相关人士表示,在这些争议性条款没有得到完善之前,贸然推动新的,更深入的改革举措,难免会引发市场震荡,加剧A股市场的系统风险。(.投.资.快.报 .杨.帆 .高.超)

 

  进入退市整理板股票涨跌幅10%
  昨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自2012年12月17日起施行。此次《交易规则》修订共新增5条、删除1条、修订3条,从规则衔接与整合角度,将前期发布的有关交易制度的通知等内容吸纳入《交易规则》,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此次修订在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中新增第五节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明确退市整理期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另板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期间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每日单独披露、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不纳入深交所指数计算等。(.新.文.化.报)


  退市新政出炉 ST企业能否绝地逢生?
  一场退市风暴正在席卷中国的资本市场。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退市制度的出炉,让活跃在资本市场多年死而不僵的ST类型的企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一时间,ST类型的企业频频出动,纷纷为保壳使出浑身解数以求转危为安。
  今年6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退市制度的发布速度之快,超出了市场预期,意味着监管层要对ST板进行严打。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国对企业上市的条件审核严格,但现行的退市制度却存在漏洞。早在2001年,虽然退市制度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上市公司也一直停而不退。完善退市制度在业内也已呼吁多年,矛头集中在退市痼疾。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A股市场从2009年8月份开始步入新一轮的下跌周期,股市行情萎靡不振,投资者亏损严重,ST股票成为蚕食股民的蛀虫,股市改革,主要从整顿ST企业着手,大力出台多项举措净化股票市场。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退市新政突出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财务性指标的约束,并引入了两年净资产为负数的应该终止上市等较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计算第二年的净利润数据时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要求。而在新政未出台之前的标准只有连续3年亏损一条。因此也容易被数字游戏、报表重组所规避,从而造成了ST公司死而不僵、垃圾股票借保壳重组等方式进行投机炒作的这一现象,破坏了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而新政的推出,将对提高我国的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对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最新制定的退市标准并不低,标准推出后,很快有企业会碰线,今年年底前肯定有企业退市。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此次新政剑指ST类型的上市企业,因此,一些ST类型的企业近期也是频频出招保壳。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有86只ST股挂牌交易,在前几天的一周里共有58只跑赢同期大盘,占比67.44%,表现出明显的岁末特征。其中,*ST石岘(4.25,0.13,3.16%)、*ST吉纤(2.95,-0.06,-1.99%)、ST航投(10.36,0.12,1.17%)等企业均涨幅居前。
  新政威力逐步显现,诸多股市中的ST类型企业也制定出了保壳路线图。此次的保壳大战也瞬间上演了一场乌鸦变凤凰的不凡表现。在霍肖桦看来,上市融资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退市立场也必须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感的核心方法。而多半ST企业并不具备在A股市场生存的能力,依然还会采取注资、换壳、吸纳股东、重组等多种方式做最后一次垂死挣扎。
  那么,在新政的威慑下,一些ST类型的企业能否绝地逢生?霍肖桦表示,部分ST上市企业已经完全丧失投资价值,企业很难在规定期限内起死回生。如若无强劲的营收增长来做后盾,那么,ST企业再多努力也枉然。(.中.国.产.经.新.闻.报 .梁.文.艳)

 

  最后的战役 ST军团末路狂奔

  漫画 姜宣凭
  生死时点
  距离交易所核准暂停上市公司能否恢复上市,还剩下一个月的时间,这18家公司将面临命运转折风险警示
  上交所计划推出的风险警示板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这些ST公司同样遭遇生死战,是风险还是机会?
  今日已经是12月1日了,距离2012年的结束只有最后一个月。
  历史经验显示,随着年末的到来,ST股往往会上演乌鸦变凤凰的表现。而今年的情况更为不同,在新退市制度以及沪市将实行风险警示板的情况下,ST股保壳扭亏的意愿将更加强烈,这也迫使各家公司各出奇招,使出十八般武艺来实现胜利大逃亡。
  而从监管层的动作来看,对于ST公司的审核重组也是最近工作的重点。近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ST公司宣布重组方案获得通过或者将接受证监会的审核。
  背景
  退市新规倒逼ST公司自7月份退市新政公布后,ST公司面临生死抉择,要么退市要么重组。
  首当其冲的是那些已经暂停上市的公司。根据新的退市方案,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将被终止上市。今年的年关,将成为这些公司的生死线。
  退市新规在此前业绩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的基础上,新增了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的净资产为正值、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等多项退市标准。退市新规公布后,多家ST公司感受到了退市的危机。
  而上交所计划推出的风险警示板更是让沪市的ST公司濒临绝境。按照上交所的规定,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及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而风险警示板的股价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虽然上交所曾表态将对此进行修改,但目前还没有最新的消息。
  根据上交所此前的说法,风险警示板将在明年1月1日之后开始实施。因此对于沪市的ST股来说,如果不能尽快摘帽,后果将十分严重。
  恢复上市
  5家生死未卜据统计,目前暂停上市的ST公司已有20家。其中,*ST轻骑*ST吉药两家是在2012年被暂停上市的,而其他18家则在2012年以前被暂停上市。
  这18家公司分别为*ST关铝*ST中钨、*ST丹化、*ST创智、*ST大通、*ST铜城、*ST朝华、*ST北生、*ST宏盛、*ST远东、*ST方向、*ST金城、*ST炎黄、*ST武锅B,以及尚未完成股改的S*ST聚友、S*ST天发、S*ST生化和刚刚完成股改的S*ST恒立。
  退市新规下,这些ST公司不得不加快脚步自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公司的行动已经初显成效。
  *ST丹化的重组方案已获证监会核准;*ST朝华近日的重组方案获得了股东大会的通过;*ST关铝*ST中钨和S*ST聚友的重组方案已于近期获得证监会受理。
  除了重组,还有几家上市公司预计今年将盈利,成功自救。如:*ST方向去年破产重整后,主营变为汽车发动机曲轴销售,并预告今年全年盈利3500万至4000万;*ST远东购入了艾特凡斯公司股权,纳入合并报表后预告全年盈利670万元。
  与上述公司相比,还有五家公司重组尚未确定或盈利不明确,退市大限正步步逼近。
  10月,S*ST天发的股改和重组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11月,*ST创智宣布将终止与大股东的重组;*ST北生虽完成破产重整,但新重组方的重组尚无实质性进展;*ST宏盛还在债务重组中挣扎;而*ST武锅B的债转股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大限逼近 众公司打响保壳战
  仅在11月份,就有近10家*ST公司先后发布停牌公告,或资产重组,或变卖资产。多位投资人士表示,*ST公司密集停牌的主要原因在于,为了优化公司财务报表,或者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以实现规避暂停上市的命运。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若首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相关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命运。
  目前A股市场共有46家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一位长期关注ST类公司的券商研究员表示,变卖资产、处置股权、购买资产、资产重组和公司重整,是*ST类公司改善财报,规避暂停上市的主要手段。
  目前,*ST大地、*ST甘化*ST钛白、*ST鑫富和*ST锌电5家上市公司都在三季报中预测,公司今年整年将扭亏。
  *ST黄海、*ST领先、*ST天成和*ST盛润虽然预计今年全年度将续亏,但公司都在积极推进重组事项,一旦重组获批,这几家公司也都将起死回生。
  然而,*ST金泰、*ST长油和*ST川化等上市公司在三季度亏损,但仍未有资本运作计划,这些公司的命运堪忧。
  风险警示板 暗藏生机
  对于沪市的ST公司来说,明年1月1日起,还将有一项特殊的待遇,那就是进入风险警示板。
  经过了8月底的大规模摘帽之后,沪市的ST公司已经大量减少,目前还有40家ST公司在正常交易。不出意外,这40家公司绝大部分都将在明年元旦之后进入风险警示板。由于涨跌幅的不同,这些进入风险警示板的公司,初期肯定会遭受比较大的跌幅。有业内人士如此预计。
  不过,就算进入了风险警示板,这里面的公司依然还是有机会的。ST澄海、ST博通和ST航投就属于其中一类。按照上交所的规定,由于这三家公司是今年才恢复上市的,必须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只有等到明年年报公布之后,这三家公司便能申请摘帽,到时候自然会退出风险警示板。此外,此前银行账户被冻结的ST万鸿,目前已经新开账户,待到司法诉讼结案,就很有希望成功摘帽,ST博信、ST祥龙、ST明科一旦主营业务恢复正常也能符合摘帽条件,而ST天目要想摘帽,估计要等到证监会的调查完毕之后。
  另外,那些正在进行重组的ST公司,就算未来进入了风险警示板,按照上交所的上市规则,只要重组成功了,也应该能够迅速摘帽,像已经完成重组的*ST东碳就有可能在近期摘帽。(.华.西.都.市.报 .张.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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