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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实验:没有常委的县委

加入日期:2012-12-1 12:00:58

  “那个时候确实很辉煌,中央都来人找我们座谈。”自两年前退居二线后,56岁的正科级干部叶汉朝便很少再谈起过往的那些“光辉岁月”。

  “那个时候”是指2006年,湖北省罗田县进入“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第三年,也是叶汉朝担任中共罗田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主任的第二年。

  2003年初,大别山南麓的山区县罗田,被湖北省委确定为两个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之一,另一个是湖北当时发展最好的县级市宜都,“一个穷,一个富,都是省里面选的”。

  由于当年主政者的大胆探索,创造性地推行党代表直选制、党代表常任制、党代会年会制、县委委员制、重大事项票决制、评议制等“六制”,“取消常委”这一开先河之举更是被外界誉为“罗田模式”。

  9年来,罗田成了党内民主监督试点的“第一梯队”。在学者看来,罗田开启了执政党建设的一种探索模式,具有现实而久远的价值。

  “在这个问题上,理论方面的研究已经是汗牛充栋,当前最需要的是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实践。需要有破局的魄力和勇气。”党建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龚先庆说。

  取消了县委常委会

  “正儿八经,我们这些党代表都是一票一票选上来的”,去年11月,通过所在选区的层层差额直选,由乡镇上来的李承辉再度当选县党代表,他现在是罗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总共就5个代表,而党员有将近200人”。

  除党代表实行直选外,2003年,按照湖北省委规划安排,罗田取消原有的县委常委会,全面实行县委委员制,试图在党内民主监督方面有所突破。

  县委委员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设立县委全委会,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全县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等;二、县委委员交叉任职,县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设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另外3名副书记分别担任县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余下9名委员中,任副县长的有2人,任组织、宣传等重要部门领导的有7人”。

  人还是那些人,但权力格局被重组后,一切都大不一样。

  “以前重大决策基本都是在书记办公会上完成,甚至是书记一个人说了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建专家龚先庆分析称,“现在就不一样。罗田县委全委会有15名委员,每个委员都拥有同等效力的投票权,书记人数加起来是6名,未过半数。”在制度层面,书记办公会的权力被削减,“它必须考虑其他委员的意见”。

  评议制是被当地基层党代表们最为津津乐道的另一项制度设计。

  评议制的机制是:党代表在大会期间可向“两委”和“三个党组”及其成员提出询问、质询或罢免、撤换要求。对“因重大决策失职、工作严重失误、廉洁问题、道德败坏等原因,在党员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党代表可以联名或由代表团提出罢免撤换的要求。要求一旦提出,全委会必须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大会未予表决的要在会后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党代表们做出的评议结果是量化考核委员政绩的重要依据:“不称职”票数达到30%的要引咎辞职,达到50%的,立即提交党代会进行罢免表决;等到届中的信任投票,“不满意”票数超过30%的领导班子,必须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个人而言,“不信任”票数达到1/3的,则须责令辞职。

  “每年党代会,委员的工作表现都要接受代表评议,”叶汉朝介绍说,由于设置有罢免程序,“委员们对自己的述职报告都非常谨慎。”

  党代表每年都可以提议案,这个过程就是参与县委集体决策的过程,它可以更广泛地集中民意,特别是党员的呼声和意愿。“尽管党代表只拥有提案权,但足以影响到县委决策,因为他们都来自基层,是各支部中比较优秀、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罗田县委委员,年轻的白莲乡党委书记胡盼说。

  如此一来,在顶层,县委委员制最大程度实现了领导层内部的权力平衡;在基层,党代表直选制和评议制让基层党员的诉求得以表达和引起重视。

  “试点对罗田肯定是好事”,当地多位受访的党代表均不约而同说到一句话,“民主氛围更浓了”。

  是非“评议制”

  不过,对于这项上面安排的试点,在罗田也并非没有不同声音。

  “主要是过去的一些常委,他们在思想上还是有些斗争,总说是我们这个办公室尽出些鬼点子。”谈及当年所受到的一些指责,叶汉朝至今仍觉得有点“委屈”。

  据罗田当地官员透露,当年取消常委设置后,一些领导就担心“常委改为委员后,是不是会比人低一些?”因为在实际政务工作中,有些地方对拥有常委头衔的官员的接待标准是有不一样。

  和名号上的变化相比,在罗田模式的6项制度中,评议制因其颇具杀伤力的“信任投票”和罢免程序,被当地人认为“最厉害,也最难坚持”。

  “从一开始,对这个就争议就很大,有的领导担心会不会因为平时工作得罪人,而把自己给评下来,全部都是无记名投票。”叶汉朝回忆说,“当时最多的时候,有一个副书记丢掉了30多票。党代表总共才200多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这个数字就已经很危险了”。

  坚持推行3年后,2006年,罗田如期换届,当年力推试点工作的主政者也奉命上调。

  “和之前相比,新一届领导班子更加注重党代表发挥作用这个方面建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认为,在后续实践中,由于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客观地说,评议制没有很好地坚持下去。”

  不过,不少党代表有着自己的看法。

  身为第一届和第三届党代表,李承辉就表示,罗田县委在加强党代表作用方面力度更大,“除了每年党代会,我们平时也可以直接去找委员,还被邀请参与县委民主生活会”。

  他认为,尽管感觉上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但现在对委员的评议形式更加多样化”。

  而在龚先庆看来,罗田设置的“评议制”,其本身与现行干部管理制度存有冲突。

  他指出,“评议制”是自下而上进行评议,但县委委员又是由上级提名并任命,“如果尊重下面的评议结果,则与现行干部管理制度有冲突;如果尊重上级干部任用的意图,则评议制作用又该如何发挥?这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索解答的问题。”

  获得了什么?

  最近几年,罗田继续努力,试图在现行试验框架内做出“新亮点”。

  在原有“6项制度”的基础上,罗田县委又决定每年召开的年会“必须突出一个主题,作出1-2个决议,解决1-2个事关全局的问题”。同时努力将党代表任期制推行到乡镇一级。

  “这些都已经不是问题的关键”,龚先庆指出,过去的事实已经证明,党代会常任制对加强党内民主而言,是利大于弊,“现在最缺的就是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实践,需要有破局的魄力和勇气”。

  实际上,早在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做出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已经系统阐述了党代会的常任制问题;1988年12月,经中央组织部同意,最先在浙江椒江开始党代会常任制试点;2002年,十六大又再次提出要扩大在市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最开始,中组部选了5个省份的12个市区县进行试点,大多数是不了了之,”龚先庆指出,只要是搞试点,“那个地方提出的问题就会很多,但民众的感觉和反映是不一样的,他们会觉得党是在做事,是真心真意为民众谋利益的。”

  一位学者担心,党代会常任制的创新过程,其实质是一个逐步要求上面放权的过程,所以下面的积极性比上面大,“一旦缺少了更高层面的推动,改革就很可能会举步维艰”。

  此话不无根据。据当地官员介绍,当年在选择试点对象时,湖北省委曾让辖内各市县都递交过申报材料,“当时罗田附近的几个县也都积极申报了”。

  “现在的问题在于,目前此类改革仍然依赖于自上而下的推动,换句话说就是,地方基层仍然缺乏决定对于本地党组织党内民主模式的选择权。”龚先庆认为,

  “到底搞不搞,这还是听中央的,”讲到这里,叶汉朝不无自豪地说道,“无论未来如何,在党内民主改革试验的历史上,我算是一个参与者,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一个重要参与者,这还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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