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紧急辟谣 加码打击证券犯罪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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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紧急辟谣 加码打击证券犯罪

加入日期:2012-11-30 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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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资管自营斩仓 创新红利遥不可及
  斩仓,斩仓……
  面对大盘这个跌跌不休的架势,无论是自营还是资管,均不再恋战。他们现在不比谁亏了多少,而是比谁逃得早。
  “越早越好,比较惨的应该是逃得比较晚的。”一位定向资管的投资经理表示,减仓越晚,可能挨骂越多。“我从四,五月份就开始慢慢减了,但还是挨骂了,今年的亏损幅度远大于去年下半年。”
  从今年上证指数走势来看,四五月份的大盘在2400点、2500点左右,当时减仓应该是最幸运的了。但问题是,他减仓的速度有点慢。
  “较早减仓应该比狼狈减仓舒服一些。”一位自营投资经理表示,“尤其是我们使用的是自有资金,风控比较严,目前的仓位不超过30%,这还包括套保或套利的钱在里面。”
  但也有一些错判行情甚至逆势加仓的投资人,付出的代价就是业绩垫底,份额缩水。如东海证券精选2号、广发证券理财5号和广发证券理财3号,均在同类产品里垫底。
  即使在这一块业务受损不明显的券商 ,经纪业务、投行业务也都在行业萧条大背景下惨淡经营。如此便不难理解,11月29日在一则“基金降低券商佣金20%”传闻下券商股集体暴跌,国金证券 (600109.SH)、西部证券 (002673.SZ)双双跌停,宏源证券 (000562.SZ)、国海证券 (000750.SZ)大跌9%以上。
  尽管监管层已经在不断地鼓励券商创新,开创新的赢利点,但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政策带来的效果,短期内仍难体现到业绩上。
  券商,正在过冬。
  资管经理“比谁跑得快”
  不及时减仓的投资经理,正备受煎熬。如果是逆势加仓的,那就更惨了。
  据数据显示,目前在32只股票型集合产品里,垫底的是东海证券精选2号,今年来的回报为-25.09%,这一业绩也是所有集合产品的“最烂业绩”。截至11月23日其单位净值为0.5504元,几近腰斩。
  本报记者注意到,该产品成立一年半以来,已前后经历了三个投资主办人,并且个个都进行“高仓位”运作。
  东海精选2号于去年5月成立,当时的投资经理是被称为“券商理财一哥”的王劲松,当时他还是东风5号的投资主办人,高仓位的风格令其管理的产品在去年末损失惨重,从天堂跌落谷底。
  今年1月,王劲松因“个人原因”离去,这两只产品由曾祥顺担纲。曾祥顺担任期间并未改变“高仓位”的风格,业绩并无大的起色,基本也排在倒数。
  东海精选2号9月份发布的投资月报显示,9月精选2号跑输大盘的主要原因是仓位较高以及持仓结构不够合理。
  9月24日,东海精选2号的投资主办人变更为丁颖。她之前担任过太平资产管理公司的企业年金投资经理。丁颖接手以来,趁着大盘反弹对持仓结构进行了小幅调整,整体仓位略有降低,但考虑到大盘可能在10月份反弹,暂时维持高仓位运作。
  判断再一次失误。从丁颖接手以来,股市就一路下跌,高仓位的产品也首当其冲。截至目前,东海精选2号的业绩不见起色,仍然垫底。
  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位投资主办人,他也是自今年9月份掌管了一只集合产品,之前也几近垫底,但今年来的业绩排在140只同类产品的约前1/3.
  “我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迅速减仓,虽然晚了些,但总比后来减强。”他说,现在股票占的仓位还不到10%。
  深受高仓位及判断失误之苦的应该还有广发证券旗下两只集合产品,广发理财3号和广发理财5号今年来的回报业绩分别是-25.04%和-22.35%,在140只混合基金里分居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截至11月27日,净值分别为0.7051元和0.6565元。
  以广发理财5号为例,其于去年4月份成立,属于偏股型。截至目前已经历了两任投资主办人,目前由来自中海基金的乌旸丹丹掌管。
  自乌旸丹丹今年2月份掌管广发理财5号以来,接连跑输大盘。在大家都减仓的时候,她却选择了逆势加仓。该产品中报显示,集合在6月中旬开始稳步加仓,至6月末2200点股票仓位上升至70%,预计在2100点附近仓位上升至80%。而加仓方向上,主要选择了资源品配置及电力和大金融等。
  无论在加仓决策还是方向上,乌旸丹丹均判断失误。
  “券商创新”远水不解近渴
  在弱市里,券商除了斩仓,就是加码债券。
  “在我们的自营里,固定收益占大头,应该会有60%或70%左右的资金投向了债券。”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表示,“领导给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只能赚不能赔“。”
  无疑,今年前三季度券商自营收入的爆发式发展,离不开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的功劳。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在自营部权益类投资经理的业绩里,2%算不错的了。
  “三季度以来,都不敢加仓股票了,能买债的就买债了。”上述定向资管的投资经理表示。
  跟公募产品相比,券商产品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把权益类资产调至零仓位,也可以将固定收益类产品加码。
  数据显示,今年券商共成立了104只集合产品,其中84只均是跟“债”有关,包括股债平衡型、混合债券型、偏债混合型以及中长期纯债型。
  “即使买债,也是买企业债、短融债等。”上述定向资管投资经理表示,跟股市有关的可转债也不敢碰。
  自今年5月份券商创新大会召开以来,券商的创新业务迎来了大松绑。但是在弱市里,这些创新难以解投资经理之困。
  “从我这里来讲,创新只是在业务模式上创新,跟银行合作找更多的通道。”上述定向资产管理投资经理表示,但银行太强势,券商这边同质化太严重,只能靠同学、朋友等关系户,而通道费用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下也是一降再降。
  “对自营来说,可能创新就是套保或是套利这块,别的真没有东西可创的。”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

 

  证监会拟为上市公司分红扫除会计障碍
  调研座谈时与会代表希望再融资审核时对高现金分红公司给予绿色通道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基数问题的研究,解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实践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日前,中国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来到北京证监局,与辖区内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举行座谈。证监会会计副主任李筱强表示,本次调研是会计部响应“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分红政策,就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会计上存在的障碍和市场各方面讨论的问题进行调研,以便下一步在会计技术上为政策推行铺平道路。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研是会计部牵头的现金分红研究小组系列研究工作之一,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基数问题和并购重组、反向购买等情况下分红基数的特殊性展开。目的是为了解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实践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调研期间,北京证监局邀请了部分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对分红会计技术等有关问题进行座谈。
  与会代表对上市公司分红的意义和基数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现金分红是公司自治范畴,但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希望再融资审核时对高现金分红公司给予绿色通道。三是落实现金分红应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四是基本认同分红承诺“以合并报表数为基数,以个别报表为实际分配主体”的做法,建议分配基数应该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反向并购母体确定、行业特点等特殊事项。
  李筱强表示,大家对现金分红基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等问题提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会后,课题小组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整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研究落实。
  北京证监局局长王建平表示,从资本市场发展全局来说,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十分必要的举措,它有利于吸引社会保障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研讨会深入讨论了现金分红政策推行的法律依据和会计技术问题,既为现金分红会计政策研究提供了有益思路,也有利证监会派出机构在现金分红持续监管工作中充分考虑和尊重公司实际。
  他同时介绍,北京证监局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工作,要求上市公司综合考虑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制定中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完善现金分红决策机制,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现金回报预期。同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对未按回报规划履行承诺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www.ccstock.cn)

 

  证监会与公安部加强协作打击证券犯罪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队长欧阳健生29日在深圳表示,证监会和公安部将进一步深化合作,打击证券市场犯罪行为,维护“三公”原则,净化市场环境。
  据证券时报报道,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公安局29日签署《打击证券犯罪合作备忘录》,这是全国首家地方证券监管局和地方公安局经侦部门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展开深入合作。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 、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经侦局局长王国宾、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队长欧阳健生、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兼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毛毕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罗子发等人出席会议。
  欧阳健生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证监会和公安部将在多个层面协作,其中包括引进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丰富调查手段;在办案过程中,相关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加快将案件向公安部门的移送;移送之后,将公安部门的技术手段与证券监管部门的专业判断结合,形成执法合力。
  据悉,今年轰动市场的李旭利 、季敏波等重大证券犯罪案件都是在证监会与公安部协作之下完成的。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毛毕华表示,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要实现这一目标,净化证券市场环境,证监会下一步将在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虚假信息披露和欺诈上市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是,由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手段有限,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对于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十分重要。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文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对打击证券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
  在此背景下,证监会和公安部协作明显加强。“今年以来,由证监会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有27起,超过去年全年的数量。”欧阳健生表示。(.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与公安部深化合作 加码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叶苗
  “证监会探索与公安部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大力度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地方派出机构与地方公安部门直接合作,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密切衔接,有效打击和震慑证券违法犯罪活动。”
  在昨日举行的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证券犯罪备忘录的签署仪式上,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队长欧阳健生作出上述表示。
  欧阳健生表示,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主体多、分布广,调查难、取证难,这不仅是中国资本市场面临的难题,也是各国资本市场的共同难题。他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各种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相信通过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证监会与作为刑事调查部门的公安部的深化合作,将更好地破解这一难题。
  多年来,证监会和公安部携手合作,对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公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将促进对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从刑事上追究责任,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利益。”欧阳健生说,从黄光裕案、李启红案到李旭利案和季敏波案等重大案件的查处,都是双方配合打击的结果。公安部门的介入对弥补监管部门手段不足、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震慑、维护公平公正起到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提升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在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打击力度,包括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兼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毛毕华介绍,证监会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将在以下三个层面开展:一是公安部门提前介入,采用刑事侦查手段,发挥自身优势,弥补证监会的调查手段不足,这有利于案件迅速查清。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证监会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加快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的移送,有效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三是在案件移送后,公安部门通过有效的技术侦查取证,证监会则提供专业协作与支持,出具专业意见等。
  据悉,证监会今年已经向公安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27起。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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