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听雨
欧盟最高法院27日裁定,欧盟法律不排斥欧元区成员国设立永久救助基金——欧洲稳定机制(ESM)。该法院表示:“在审查设立ESM的决策过程后,未发现任何能够影响欧洲理事会设立ESM相关决定有效性的因素,欧盟基本条约的各类条款与欧元区成员国达成设立ESM的协议并不冲突。”
上述裁定是针对爱尔兰议员托马斯·普林格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的针对ESM效力的诉讼案作出的,裁定结果不可上诉。普林格10月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控ESM违反欧盟法律中有关“不援助”条款规定,同时违反了欧盟在经济领域及货币政策中的职责范畴,应当被禁止。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分析师指出,欧盟最高法院的裁定,确认了ESM的合法性质,对ESM作为目前欧洲货币联盟的基础架构是一个肯定。此前9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针对另一起关于ESM的诉讼案件,做出了同样不违反德国宪法的裁决。
欧洲稳定机制(EMS)于2011年3月的欧洲峰会上获批,由800亿欧元现金及6200亿欧元“通知即缴”的资本组成,将在2013年中期前取代目前的欧洲金融稳定工具(EFSF)。其主要任务是为欧盟成员国提供金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