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成第三位基金业获刑者 最后陈辞辨称“是无辜的”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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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成第三位基金业获刑者 最后陈辞辨称“是无辜的”

加入日期:2012-11-23 15:19:49

  讯 行业内曾经流传的南李 (旭利)北王(亚伟),两人随后均离开公募基金,但却命运迥异。王亚伟于今年中期借深圳前海改革之机成立千合资本,计划在私募领域大展身手。另外一位曾经响当当的公墓基金经理却坠入牢狱,据最新消息,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

获利一案今天(11月23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现场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其违法所得一千余万予以追缴。

  据去年同期证监会通报,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于2009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间,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两只(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李旭利于2011年8月13日在北京被上海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延至8月26日被执行逮捕。此后一年多时间内受证据收集整理等多方因素影响,该案曾三度推迟庭审。2012年6月12日,被称为“史上最大老鼠仓案”李旭利内幕交易案首度开庭审理。

  李旭利律师朱有彬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最高刑期为五年,而本案由于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将做无罪辩护。在庭审结束后,朱有彬曾透露其对最终的审判结果持“相对乐观”的态度。据部分媒体透露,今日李旭利在庭上做最后陈述,再度表示自己是无辜的,我获知此事后主动和证监会工作人员沟通,而且也是主动还原讲述所有情节。作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我有太多的机会在二级市场为自己谋利,但这次被指控的操作,直到公司在卖出了我还不知道自己帐户上买入了这工行、建行。

  涉案的李旭利少年成名,26岁成为基金经理,30岁当上投资总监,36岁时直接管理的基金规模超过百亿,影响的基金规模则达到千亿,单从资本权力来看,李旭利堪比几个省长。正因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此案的办案人员认为“如果是一般投资机构交易了工行、建行等股票,而不是交银施罗德基金这样的机构和李旭利这样的投资高手,也许不会被追究为老鼠仓”。显然,交银施罗德基金和李旭利在资本市场拥有足够大的影响力,“这是追究责任时,我们考虑很重要的一点”。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以来,被判刑的基金经理已有两位,分别是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许春茂和长城基金公司韩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此番李旭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也成为第三位基金业获刑者,更是目前为止获刑最高的基金经理。

  证监会本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文件作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整体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重点及职责体系,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等。证监会表示,将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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