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网(微博)11月22日,21世纪网记者获悉,因万福生科(300268.SZ)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深交所对该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8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这是创业板市场第二单公开谴责的案例。 2012年10月26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2012年中报的重大更正及补充公告,承认其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导致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同时,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因技改出现长时间停产,对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违规行为曝光后,深交所第一时间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开谴责标准,向万福生科及相关当事人发出了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减免责申请答辩,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最终做出上述处分决定。具体而言,深交所认为,万福生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11.11.2条的相关规定;万福生科董事龚永福、蒋建初、肖德祥、张行、杨荣华、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监事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高级管理人员肖力、李玉强、杨满华、文会清、严平贵、覃学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前述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5条、第3.1.9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创业板开板以来,深交所一直致力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和遏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市场透明度,促进创业板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据了解,万福生科目前仍处于立案稽查过程中,不排除未来相关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情况。(21世纪网)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