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监会:相关部门正研究修改QFII额度上限
证监会发新规防控基金公司内幕交易
证监会:正抓紧修订券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监会:风险资本准备净资本调低释放券商资本规模逾500亿
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QFII税收政策问题进展快速
证监会:期货公司参与基金销售正在研究中
证监会澄清工行建行申请A股承销牌照:只是传闻
证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基金销售规定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近期QFII审批速度明显加快 获批机构已达19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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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部门正研究修改QFII额度上限
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批准境外长期投资机构超过10亿美元以上的额度。目前已有四家QFII的投资额度达到10亿美元上限。目前有199家机构获QFII资格。卡塔尔控股公司QFII投资额度即将获批。
他还表示,挪威央行、卡塔尔控股两家QFII都试图申请50亿美元额度。目前,QFII额度上限为10亿美元。(.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发新规防控基金公司内幕交易
证监会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文件作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整体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重点及职责体系,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等。
前述意见于今年7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发布后,证监会表示,将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严惩不贷。证监会还将继续建立健全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综合体系,为各类投资者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证监会:正抓紧修订券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证监会正在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抓紧修订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风险资本准备净资本调低释放券商资本规模逾500亿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周末发布的券商风险资本准备和券商净资本扣减比例下调,将为券商释放五百多亿资本规模,为券商开展各项业务创造条件。(.证.券.时.报.网)
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贯高度重视打击内幕交易工作,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完善制度,加强防控,对整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指导意见》作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整体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重点及职责体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强化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建立、实施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法律责任。
7月20日至8月20日,《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0份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建议明确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的监察稽核报告种类,调整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绩效考核的员工范围,进一步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依据应当完整留痕等意见予以吸收,相应修改、完善了《指导意见》。
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建立完善防控内幕交易的各项制度,确保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健全、执行到位,有效规范投资、研究活动。证监会将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规定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组织基金管理公司有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强内幕交易防控的学习培训,在经过一定的实践积累后制定具体的自律规则,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进一步提高防控内幕交易意识,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增强投资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资业绩和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示范作用。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建立健全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综合体系,为各类投资者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就《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金销售市场已形成以商业银行销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销售为辅的多渠道销售模式。但各渠道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发展缓慢。2011年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调整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非专业”条件,提高“专业”条件,鼓励多元化基金销售机构的发展。为进一步拓宽基金销售渠道,鼓励更多类型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拟引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为规范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起草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参照现有基金销售机构标准设定准入资格条件。为保证保险机构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保险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要求,对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的要求。
二是销售业务规范与现行销售业务规范保持一致。考虑到基金销售业务与保险机构现有业务差别较大,为规范和引导保险机构及其基金销售人员行为,除对基金销售业务的个性化业务规范要求进行特别强调外,还结合保险机构特殊情况对其信息备案等问题做出了特殊安排。
三是基金销售人员管理上考虑保险机构销售人员的特殊性。保险机构的销售人员包括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签署代理合同的保险代理人,为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要求保险机构对其基金销售人员授权范围内的销售行为和构成表见代理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四是监督管理上注重与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协作。为保证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有序推进,证监会与保监会将就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管协作,定期沟通和交流保险机构销售基金业务监管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QFII税收政策问题进展快速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有关QFII税收政策的问题,证监会和税总多次交流,问题比较复杂,但还是得到快速进展,希望不久将来有一个确定说法。(.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期货公司参与基金销售正在研究中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公司参与基金销售正在研究中。如有成果,将公布相关办法。(.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澄清工行建行申请A股承销牌照:只是传闻
据经济之声报道,在今天(20日)下午的媒体通气会上,证监会对有关工行、建行等银行机构申请A股承销牌照的传闻作出回应。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我部没有接收上述机构来人、来电和来函咨询,另向会内相关部门了解,也没有接到这一事件的相关申请。上述传闻只是传闻。(.中.国.广.播.网)
证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基金销售规定征求意见稿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今日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近期QFII审批速度明显加快 获批机构已达199家
证监会今天通报QFII投资业务的最新进展情况。据通报,近期QFII审批速度明显加快,获批机构已达199家,即将突破200家。其中11月份新获批机构7家,全部投资额度合计335.68亿美元。今年以来,新获批QFII投资机构64家,额度119.28亿美元。(.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