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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查”承诺部分约定难实现

加入日期:2012-11-2 9:44:04

  根据证监会部署,上市公司必须在今年10月底之前对已经承诺但没有履行的事项进行披露,证监会下属各证监局在11月底之前对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进行检查。尽管10月底已过,但昨日晚间,两市又有59家公司发布了自查公告。

  从披露情况看,SST华新(000010)公告称,根据北京证监局有关文件要求,将公司及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公告。从检查结果看,有三项承诺正在处理中,包括正在追偿深圳市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担保赔款;正在清理长期往来挂账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以及清理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这三项承诺的完成时间均为2012年度。

  据了解,此次证监会专项检查相关方承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消除同业竞争承诺、资产注入承诺、业绩承诺及股改承诺等;其中,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最难解决,也最值得投资者关注。其他公司方面,武钢股份(600005)自查了解决同业竞争、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西北化工(000791)自查了上市公司独立性、分红政策等承诺;万马电缆(002276)自查了限售股锁定、天士力(600535)自查了关联交易等承诺内容。

  尽管上述公司纷纷表示未未违反有关承诺事项,但也有部分公司大股东承诺内容难以兑现。其中,中体产业(600158)表示,公司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的承诺为“或然承诺”,未明确提出兑现承诺时间,故大股东仍在寻求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地注入公司。因此,截至目前,中体产业大股东的所持股份至今未按规定进行流通。

  此外,金健米业(600127)日前也公告称,2006年3月,经法院裁定,农业银行(601288)常德分行因“以股抵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曾承诺:“依照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我行应当在两年内处置已持有的股份”。现该承诺尚未履行,对于未能履行的原因公告中并未透露。

  市场人士表示,大股东言出必行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所在,且自查承诺需常态化,规范上市公司治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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