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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明起下调 汽油每吨降310元

加入日期:2012-11-15 17: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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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成品油价格16日凌晨下调300-310元/吨
  发改委:16日起汽柴油每吨降价310元和300元
  油价16日起下调 汽柴油每升降0.22和0.26元
  各省区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16日成品油年内第4次下调 油价基本回归7元时代
  成品油价明起或下调300元/吨 历次调整一览
  成品油税费改革四周年启示:零震荡与新期待
  油价明起或下调 10股大赢家
  韩学功:目前推出油价定价新机制时机不错
  机构称油价下调对民众生活影响有限 利好物流业
  国内成品油价下调 发改委:按现行形成机制调整

  成品油价格16日凌晨下调300-310元/吨
  据经济之声报道,发改委今天(15日)下午宣布,自11月16日零时起,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每升将降低0.23元,0号柴油每升将降低0.26元。
  发改委表示,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决定的。9月11号国内成品油价格年内第7次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的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截止11月14号,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调整的边界条件。
  针对本次油价下调,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另外,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中.国.广.播.网)

 

  发改委:16日起汽柴油每吨降价310元和3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30元和772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930元和812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11月16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5日


  油价16日起下调 汽柴油每升降0.22和0.26元
  据隆众石化网报道,从内部消息了解,发改委将于16日凌晨落实调价,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折算后每升下降0.23元/升;柴油下调300元/吨,折合0.26元/升。
  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开启:
  11月13日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为-4.20%,较上一工作日下跌0.19%,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为108.56美元/桶。
  下调窗口已经开启,市场进入调价等待期。卓创资讯分析认为,发改委将于15日零时下调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预计下调幅度为300-350元/吨,折合成升价为:0#柴油下调0.26-0.3元/升,90#汽油下调0.22-0.25元/升,93#汽油下调0.23-0.27元/升。据卓创资讯监测数据显示,下调落实后,国内大部分地区0#柴油将回落到7.3元/升,93#汽油将回落至7.47元/升左右。
  如果下调落实,则预计国内成品油市场将顺势下滑,因市场已提前消化下调预期,因此跌幅有限。在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下,预计近期国际油价仍会保持震荡走势。受此影响,短期内,重新计算三地变化率会延续跌势,使得国内成品油价格仍面临下滑的压力,业者多持币静观后市,市场成交难有根本性改善。
  今年以来成品油价调整7次 4涨3降:
  2012年9月11日 汽柴油价每吨上调550元和540元
  2012年8月10日 汽柴油价每吨上调390元和370元
  2012年7月11日 汽柴油每吨分别降420元和400元
  2012年6月09日 汽柴油每吨分别降530元、510元
  2012年5月10日 汽柴油每吨分别降330元、300元
  2012年3月20日 汽油柴油每吨均上调600元
  2012年2月08日 汽油柴油每吨均上调300元 (.财.经.网)

 

  各省区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改委16日起将汽柴油价每吨分别下调310元和300元,折合零售价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下调0.22元和0.26元。
  一般情况下,90号汽油1吨约合1389~1408升、93号汽油1吨约合1351~1389升、97号汽油1吨约合1315~1351升、0号柴油1吨约合1100~1180升。季节气候不同,汽柴油的密度会略微变化,所以只有大概数据。
  以下是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16日成品油年内第4次下调 油价基本回归7元时代
  据隆众石化网报道,发改委于今日下午(11月15日)宣布下调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折合升价0.22元/升;柴油下调300元/吨,折合升价0.26元/升。
  截至本次调价落实后,今年我国成品油价格共经历了8次调整,其中四涨四跌,累计汽油上涨250元/吨,柴油上涨290元/吨。据隆众石化网监测数据显示,下调落实后,国内大部分地区0#柴油将回落到7.3元/升,93#汽油将回落至7.5元/升左右,国内汽柴油价格整体回落至年初水平,一度进入“八元时代”的北上广地区油价也将基本回归“七元时光”。
  隆众石化网成品油分析师冉晓睿认为,由于本轮下调预期持续时间较长,近期中间商贸易商多保持低库存运作,使得目前社会库存总体处于低位水平。此次调价兑现后,短期之内或将引起一波补货小高潮,但是由于冬季是成品油传统消费淡季,加之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依然疲软,所以中长期来看,成品油市场行情年内仍将保持淡稳为主。(.财.经.网)

 

  成品油价明起或下调300元/吨 历次调整一览
  国际油价的继续下跌,致使相挂钩的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今早打开。
  据息旺能源测算数据显示,截止到11月12日收盘,三地变化率已跌至-4.01%,距上次调价的时间已是第46个工作日,成品油下调的两个调价条件22+4%已经满足,今日下调窗口正式开启。预计下调幅度汽油300元/吨、柴油280元/吨,折合成升价下调约93号汽油0.24元/升,0号柴油0.23元/升。
  近期历次调整一览:
  2012年9月11日 汽、柴油价高每吨提高550元和540元
  2012年6月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2012年5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2012年3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2012年2月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2011年10月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2011年4月7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2011年2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6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9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7月2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2009年6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2009年6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
  2009年3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2009年1月14日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4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60元
  2008年12月19日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降低2400元;
  2008年6月20日 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 上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1500元;
  2007年10月31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5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5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500元;
  2007年1月14日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2006年5月24日 上调汽、柴、航空煤油每吨500元;
  2006年3月26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300元;
  2005年7月23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5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2005年6月25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2005年5月23日 降低汽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2005年5月10日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2005年3月23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证.券.时.报.网)

 

  成品油税费改革四周年启示:零震荡与新期待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首个重大的资源类产品的税费改革,1998年开始酝酿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到2009年才实施成功。时至今日,改革已满四年,无论从政策功能的实现,还是利益再平衡的调整,都取得了很大成效,具有重大的样本意义。从长远看,成品油税费改革仍有继续优化的空间。
  成品油改革实现“零震荡”
  成品油税费改革从酝酿到实施,前后历经十多年,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各地方政府、中央多个部委、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多元利益平衡,同时也涉及每一个消费者的利益,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因此,改革的制度设计显得至关重要。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本次改革通过把燃油消费税、交通收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统配在一起,综合推进价、税、费联动改革。统筹兼顾,协调联动,保障了各级政府、企业、个人以及弱势群体与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实现了公平社会负担的政策目标,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靳东升认为,这种联动改革不是简单的技术方法问题,体现了中央政府运用价、税、费等经济政策实施一揽子综合配套改革的开拓性思路。以后涉及税费改革,可以参照这个先例,并通过制度创新焕发发展动力,推动各类经济主体自觉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成品油税费改革以税代费的形式,通过中央财政规范的转移支付返还地方,一则理顺了交通税费关系;二则专款专用,公路的公益性大大回归,有了透明的公共财政的影子。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公路里程约16万公里,占比77%,撤销收费站约2000个。据交通部统计,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二级公路通行量增长了10%至20%,广受社会各界尤其是运输行业的好评,“干线公路回归公益”真正得到了体现。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均对记者表示,改革把公路的建设养护资金来源、人员安置等很多问题都解决了,并由此建立了规范的交通资金分配机制。
  多方协调、统一规划体现改革公平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涉及一个利益补偿群体。2008年末,全国养路费和航道养护费等收费稽征人员35.4万人,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涉及9万多人。这批人能否平稳转岗安置,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是对这次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一个重大考验。
  据记者了解,改革实施以来,根据国务院确立的人员安置工作原则,各地按照“转岗不下岗”的总体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带编制划转公路局、所属机构内部转岗、税务部门考试择优录取等多种途径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同时,针对改革涉及的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等特殊群体,完善了对种粮农民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机制。“改革方案设计周密,补贴政策及时到位,使得改革平稳进行。”专家表示。
  另外,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改革如何体现社会负担的公平取向,尤其需要集中民智、凝聚共识。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就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许多群众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专家表示,成品油税费改革是多方协调、密切配合的心智成果,使统一规划、全面设计、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的合力得以充分展现。
  改革仍具优化空间
  采访中多位专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和环境问题凸显,节能减排工作面临艰巨任务,社会各界要求运用税收手段抑制燃油不合理消费的呼声不断。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表示,成品油税费改革建立了税收调控能源使用的新机制,合理引导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得到了较好体现。
  世界银行副行长亚当斯也指出,成品油税费改革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履行节能减排责任,提供全球性公共物品的自主选择,是中国对全球节能减排做出的一大贡献。
  当前,我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2011年末,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到57.9%。中石油集团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2012年中国原油进口比重可能突破60%,石油资源的稀缺性和节约用油的紧迫性越来越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要深化成品油税费改革,必须进一步增强税收调控能源使用,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功能。
  多位权威专家也表示,消费税的税额可以考虑调整,使成品油价格更加直接地反映石油资源的稀缺性、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环境损害成本,使节约用油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另外,也有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提高税额替代收费的方式继续推动收费公路的公益化,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乃至其他公路的收费,使运输道路更加通畅、通行效率更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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