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ST金顶(600678)昨日晚公告,近日,在个别媒体和相关证券网站上出现公司“峨眉山牌”水泥商标专用权权属不清的报道。 公告称,2012年5月,根据相关线索,公司发现四川成都、广汉等地出现生产和销售假冒公司“峨眉山牌”水泥的企业,遂向四川省工商局投诉 。经四川省工商局确认:“峨眉山牌”水泥商标由原四川省峨眉水泥厂于1985年1月30日获得商标注册证。1988年9月,峨眉水泥厂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了金顶公司,峨眉水泥厂仍然存续。2008年11月21日,“峨眉山牌”水泥商标被核准转让至金顶公司,有效续展期限至2015年1月29日。依照商标法的第三条规定,金顶公司自2008年11月21日至2015年1月29日为“峨眉山牌”水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对上述“峨眉山牌”水泥商标专用权权属事件,公司除积极配合工商机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打击违法行为外,还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视情况需要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