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将有多部涉及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基金、期货等多个领域。
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一是拓宽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允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提升基金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放松管制,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创造相对宽松和公平的监管环境;三是加强风险控制,有效防范风险。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同样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当降低基金公司准入门槛和业务管制。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同样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另外,11月1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改增”试点;海南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