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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出台十条政策措施支持云南灾后恢复重建

加入日期:2012-10-29 21:42:23

  记者日前获悉,国土资源部出台十条政策措施,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选址、规划编制、建立审批快速通道、加大土地整治复垦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云南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这些政策,国土资源部支持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指导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选址。要求做好集中安置点、救灾人员居住点以及重建选址等地质灾害评估,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制定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方案,为受灾群众安置、灾后重建选址、规划编制等提供决策依据。向灾区配发一批专业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协调组织相邻省份的专业技术队伍到灾区帮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灾区灾后重建科学选址,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实无法完全避让的,必须安排防治工程排危除险。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尚未开展工程治理的,不得实施重建。灾后重建规划必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规划内容,各类重建工程选址要通过地质灾害评估,未经评估的项目选址不得纳入各类建设规划,不得批准用地。

  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灾区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安排过渡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修复、农民生产与生活必须的建设用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根据要求,国土资源部要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快速通道,灾区灾后重建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实行边建设边报批,并对涉及占用耕地的实行边补边占。部将按照灾后各类用地的特殊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调整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保证高效、及时用地。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用地计划指标,加大灾后土地整治复垦专项资金支持,实行保障灾区恢复重建的供地、用地政策,降低出让地价标准。灾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可适当顺延,待条件具备时,再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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