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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发行启用备案制报道不实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加入日期:2012-10-27 10:16:33

  本报记者 朱宝琛

  针对有部分媒体报道新股发行将启用备案制,并于十八大会议后推出等报道,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6日向记者表示,个别媒体关于新股发行启用备案制的报道不实。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证监会此前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内在约束、进一步健全新股价格形成机制,使新股定价建立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基础之上,引导市场理性认识新股投资价值。

  在审核制度的安排上,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逐步淡化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更多关注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平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

  对于新股发行启用备案制的猜测,源于最近证监会取消和下放32个象征审批项目和3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就包括保代注册审核制的取消。而证券市场最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算新股IPO。

  一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新股发行施行备案制的愿望虽然美好,但在现阶段实行并不靠谱,因为这需要大量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而这一切并不是短时期内就能够完成的事情。同时,由于投行仍然缺乏自觉规范意识,一旦大量良莠不齐的公司不受限制地大量上市,最终损害的还是投资者的利益。

  “在目前的情况下,不仅不应当放松审核,还应当加强监管,如果现在放开审核,可能会带来潜在的风险。”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审核制走到今天,历经多次“修补”,已经相对完善,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起到了有效威慑作用。

  此外,就有媒体报道目前正在排队的750余家企业中,预计年底前将有100多家企业完成发行,上述负责人也进行回应。他表示,已经过会不代表要发行或者近期必然发行,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通过发审会,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不少企业在已通过发审会后仍推迟发行上市或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选择更好的发行时间窗口,这说明市场约束正在对市场发行上市企业的规模、数量进行自主调节,这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施之后出现的积极变化。以企业排队情况预测企业发行上市规模和数量的说法不符合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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