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遭索赔报道续:回应称报道引述指控无事实依据 width=500 height=301> |
中国银行网站消息,10月25日,
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以色列校园枪击案遇害者家人对中行提起诉讼”有关报道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银行注意到媒体的相关报道,报道所引述的各项指控毫
无事实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
中国银行始终严格遵循联合国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要求以及中国和其他所在司法辖区的监管规定,严格禁止向任何恐怖组织提供任何金融服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行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报道所提及的诉讼文件。
另据《环球时报》消息,2008年在耶路撒冷一起校园恐怖袭击中遇难的8名以色列高中生的家属10月23日在纽约曼哈顿高级法院对
中国银行提起民事诉讼。他们指控
中国银行通过纽约分行“故意且不计后果地”向恐怖分子提供银行服务,欲向中行索赔10亿美元。
中行纽约分行24日表示,中方否认上述指控。中行始终严格按照联合国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要求,一贯遵循中国及其他所在司法辖区的相关监管要求及内部有关政策。中行目前还未接到对方的起诉书,如果接到,将积极应诉。
《环球时报》报道称,记者了解,这次事件实际上是“旧案炒作”。此案的原告代表律师以色列女律师妮扎娜·莱特纳在2008年8月21日就曾代表100多名以色列恐怖袭击受害者和家属,向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递交起诉“
中国银行转汇资助哈马斯、伊斯兰圣战组织”的诉状。当时中行发言人明确表示,“中行在世界各地分行的运行严格遵守当地法律,不存在故意或因疏忽而替恐怖组织活动提供汇款服务的问题。”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外交政策研究所所长李伟健24日表示,这一起诉等于把中国和中国企业直接与恐怖活动关联起来,是在妖魔化中国。中国政府坚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国不可能支持哈马斯搞恐怖活动,中国企业也不可能通过其业务暗中支持恐怖活动。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