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证监会组织的为期三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结束,各辖区共发现违反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问题一万多个,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独立性等方面。监管层在活动结束后表示,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大成功。
即便在专项治理结束两年后,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今年9月底,证监会向媒体吹风将再次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的活动。
10月18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联合主办的中德公司治理实践研讨会在京举行。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这个监管层一直在强调的话题,再一次进入了公众视线。
截至今年8月31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477家,总市值约20万亿元。
在中国,单一股东持有30%以上股权的上市公司占了62%左右,而在美国,单一股东持有30%以上股权的只占比9%。深交所调查显示,我国200多家中小板公司中,只有95家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只有100家公司将监事会作为常设机构。此外,独立董事尽职履责方面,并不尽如人意。
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雪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还存在着治理结构“形似神不至”的问题,或者对公司治理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宣传、普及、推广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是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上述研讨会上,德国发行协会主席豪纳恩介绍了德国近30年的双重体系的公司治理,公司可以在单一体系和双重体系之间进行选择;可以减少双重体系中监事会的规模;在监事会中增加更多独立成员;加强单一体系独董的监管功能;对监事会成员进行更好的二次筛选和教育;增强监事会的多样性。在这种体制下,监事会拥有了更多监管、控制职责,更加关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监管机构下一步将把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内容。”周健男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内幕交易综合治理的问题基本已经收尾。最近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一个法规马上要公布了。”
监管层的努力显而易见,例如,2005年的专项活动后,2006年1月重新颁布实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权益,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2007年之后,陆续出台了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运作指引,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到实际监管的范围,从而弥补了法律的空白,此外,以占用及冻结机制约束大股东行为。
在督促上市公司进行阳光化改革的同时,监管层亦在改变自己的行事风格。今年10月15日开始,证监会开始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和审核进度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的还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截至10月12日,有61单并购重组项目正在接受证监会审核,其中,7家公司因为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而被暂停审核。
上市公司协会走上前台 今年2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式成立。在此之前,上市公司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上市公司政策法规的相关工作职责主要由证监会上市部负责。
上市公司协会的建立立足于服务、自律、规范、提高,从监管意义上说,目前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公司外部监督体系已经形成。截至目前,协会的会员单位已达到了1600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6%。
就目前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制度缺陷仍然较大。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张新文表示,独立董事工作指导意见在独董独立性,履职保护,资质保护和行为规范的约束与处罚等方面亟待完善。而在监事会建设方面,张新文认为,目前对监事会的职责权限界定过于抽象,需要从法律的修改和建立入手,细化行政机关的指引,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只要看清了问题所在,努力把制度完善起来,中国的监事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的独立董事也将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这两个翅膀还不能把中国的上市公司带进规范和繁荣吗?”张新文说。
外部力量推动公司治理的案例并不鲜见。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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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董事候选人冯继勇,按照当日投票结果,黑马冯继勇爆冷获得22.68亿支持票,占比113.66%。而大股东空降兵周少强仅获得7.30亿支持票,占比36.60%。由于格力股东大会采取的是累计投票制,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这种投票制度削弱了大股东对结果的主导权。最终,冯继勇就任董事。
周健男表示,随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成立,上市公司自律方面逐渐加强。据其介绍,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退市制度,综合治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规范关联交易,推进整体上市,作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抓手,是下一步上市公司监管的工作重点。
作者: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