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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能集团 后者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加入日期:2012-10-23 20:21:01

  宁波海运(600798.SH)10月23日晚公告称,10月22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的相关股东签署协议,浙能集团将合计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

  22日,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亦协议收购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持有的海运集团9%的股权,宁波交投持有海运集团的股权比例由原40%增加至49%。

  上述股权转让将导致海运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浙能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宁波海运41.90%的股份,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即浙能集团将向除海运集团以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截至2012年10月22日,浙能集团已将4.06亿元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2年10月24日起复牌。

  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浙能集团目前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宁波海运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收购人根据市场情况和宁波海运的资金需求增持宁波海运股份的可能,但上述增持将不以终止宁波海运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宁波海运自7月23日起停牌至今,停牌前一交易日报收3.14元。

  (第一财讯 陈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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