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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召集券商座谈 多条重要举措酝酿

加入日期:2012-10-17 7: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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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券商创新11条措施有望年内出齐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比例提升至49%
  合资券商迎政策松绑 外资参股比例上限升至49%
  券商子公司满2年可申请新业务牌照
  证监会修改参股券商规则 外资可从二级市场购股
  9月券商营收盈利双双大增
  6家券商预告三季度业绩 5公司预喜
  15只券商股投资价值解析

  券商创新11条措施有望年内出齐
  消息人士16日透露,监管层近期多次召集券商座谈,并派出高规格队伍密集前往多家券商一线督战行业创新。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和场外业务将是行业创新三大重点。此外,在5月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提出的推进证券行业改革创新的11条举措有望在年内全部出齐。
  多家券商人士透露,在日前召开的一次行业创新研讨会上,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更为关注行业创新能力在哪里。为督促行业加速创新,监管部门近期派出高规格团队密集前往北京各家券商督战,还将前往上海、深圳和广州等地一线调研。
  为力促行业创新,监管层透露,正考虑将券商创新能力及风控能力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创新能力不足的券商将面临评级压力。
  在5月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推进证券行业改革创新的11条举措,分别指向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支持跨境业务发展、推动营业部组织创新、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参与场外市场建设和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改革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及积极改善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
  目前,这11条举措中的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等已陆续发布,但仍有多条举措尚在酝酿之中。有市场人士表示,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改革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探索长效激励机制等举措提出,拟于年底前取消券商IPO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允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以信托等方式间接持有证券公司股份。如果成行,这将对证券业产生深远影响。(.中.国.证.券.报)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比例提升至49%
  经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从1/3提高至49%,并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经营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
  新《规则》明确,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
  与此同时,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不受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的限制。
  此外,新《规则》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比照适用本规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公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时.报 .郑.晓.波)

 

  合资券商迎政策松绑 外资参股比例上限升至49%
  证监会昨日公布修改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将境外股东参股比例由此前的不超过三分之一提升至49%,并为推进证券公司对港澳台地区开放预留了政策空间。修改后的《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规则》提升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比例上限。《规则》第十条修改为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此前版本的规定中,上述比例均为不超过三分之一。
  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提升外资参股比例是为了履行今年5月召开的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中,我国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的有关承诺。
  同时,修改后的《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不受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的限制。修改后的条款替换了此前版本中提交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及报送中国证监会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以及境外股东及其所在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使用外文的,应当附有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的有关规定。
  此外,《规则》第二十七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的,比照适用本规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较此前版本相比,新版《规定》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限定条件,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框架下推进证券公司对港澳台地区开放预留了政策空间。(.上.证)

 

  券商子公司满2年可申请新业务牌照
  作为券商业务创新配套措施之一,昨日,证监会公布了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放宽了证券公司子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门槛,将证券公司子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经营年限由过去的5年缩短至2年。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集团化、专业化经营管理趋势明显,合资证券公司在我国发展同样风生水起。而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对规范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行为及其与子公司之间关系的相关规定亟须完善。
  根据今年5月3日至4日召开的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我国承诺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
  而修订前相关条款明确,持续经营5年以上,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符合其他审慎性要求的子公司(包括以证券公司子公司形式设立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
  根据修订,证券公司子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标准变更为:持续经营2年以上,信誉良好,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1年主要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要求。其中,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也可以由其股东申请另设子公司经营增加的证券业务。
  与此同时,《规定》将第十六条修改为:证券公司通过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其他证券公司的,适用本规定。证券公司控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直接投资机构等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根据修订,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其他证券公司的,应当自控股之日起5年内达到《规定》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的要求。
  证监会表示,修改后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证)

 

  证监会修改参股券商规则 外资可从二级市场购股
  证券公司子公司符合要求可扩大业务范围
  一、第十条修改为: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得超过49%。
  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
  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
  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不受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的限制。
  三、第二十七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的,比照适用本规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证.监.会.网.站)

 

  9月券商营收盈利双双大增
  截至昨日,19家上市券商的9月经营数据悉数披露完毕。数据显示,证券业经营业绩整体回暖,19家上市券商母公司9月共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净利11.25亿元,环比分别增长58%、191.5%。
  除国海证券一家亏损以外,其余18家券商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上升。西部证券、西南证券太平洋三家公司扭亏为盈;四家公司单月盈利过亿,分别来自中信、西南、华泰和招商证券

 

  6家券商预告三季度业绩 5公司预喜
  昨日,宏源证券披露业绩快报,公司今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3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亿元,同比增长18.26%;每股收益0.49亿元,同比增幅约4.26%。总资产283.04亿元,较年初增长32.96%;净资产145.15亿元,较年初增长103.83%。
  截至目前,共有6家上市券商预告三季度业绩情况。除国元证券经营下滑以外,其余5家券商1-9月的净利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东北证券增幅最为显著,公司在今年成功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增幅高达874.7%。国海证券紧随其后,公司预计前三季度盈利约1.55亿元-1.63亿元,同比增长379%-403%。(.上.证)

 


  15只券商股投资价值解析
  海通证券:中报业绩良好,可以逐步配置
  海通证券 600837 银行和金融服务
  研究机构:申银万国证券 分析师:孙婷 撰写日期:2012-07-20
  海通证券公告2012年上半年业绩快报,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50.6亿元,净利润20.2亿元,EPS0.23元,净资产573亿元,每股净资产5.97元。
  评论:
  公司业绩略超出预期。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50.6亿元,净利润20.2亿元,EPS0.23元,净资产573亿元,每股净资产5.97元。上半年市场日均交易额同比下滑28%,IPO规模下滑54%,海通证券净利润同比下滑9.4%,考虑上半年发行H股摊薄EPS下滑14.8%,公司净利润好于预期。
  风险基本释放,可以逐步配置。由于经济下滑,6月份市场的关注点集中在中报业绩,由于上半年日均交易额只有1480亿元,市场担心券商业绩,券商股出现回调。海通业绩确定,略超预期,风险基本释放,而资本市场和行业转型的逻辑仍然不变,因此可以逐步配置。
  布局创新业务。海通证券作为行业龙头,在开展新业务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同时近年来,公司在人才储备、公司战略、新业务练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虽然由于行业监管和制度原因未体现在业绩上,但在创新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行业制度放松,公司能够很快开展相关业务体现在业绩上。融资融券即为很好的例证,公司融资融券市场份额始终保持第一,余额的市场份额为11%,上半年约贡献15%左右的净利润。
  估值便宜具有安全边际。公司当前PB为1.6倍,按照前后半年业绩水平相同推算的PE水平为21倍,估值便宜,具有安全边际。
  维持买入评级,建议逐步配置。
  


  中信证券收购里昂证券公告点评:在国际化经营上,谋跨越式发展
  中信证券 600030 银行和金融服务
  研究机构:湘财证券 分析师:戚海鹏 撰写日期:2012-07-24
  中信证券发布《关于收购里昂证券19.9%股权及就剩余80.1%股权授予售股选择权的公告》。
  暂不调整此次并购影响,假设2012-2013年市场股基日均成交额分别为1900亿元、2100亿元,我们预测2012-2013年公司的摊薄EPS分别0.70元、0.75元,BVPS分别为8.29元、8.82元。对应当前股价12.3元,市盈率分别为18倍、16倍,市净率分别为1.5倍与1.4倍。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山西证券:非经纪业务营收处于改善中
  山西证券 002500 银行和金融服务
  研究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分析师:魏涛 撰写日期:2012-04-27
  1季报显示公司除经纪业务外经营普遍向好
  最新季度数据显示,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02亿元,同比下降46%;财务顾问服务净收入824万元,同比增加449%;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2768万元,同比增长356%;期货交易手续费净收入2258万元,同比增长157%;保荐业务服务净收入100万元,同比减少60%;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06万元,同比增长86;利息净收入8700万元,同比增长34%;投资收益53万元,同比增长111%,其他业务收入68万元,同比增长163%。
  业务平静,创新业业务处于起步阶段
  山西证券1季度股基交易量1014.46亿元,市场占比0.56%,市场排位49位,与去年底水平持平;1季度佣金率1‰,较去全年的1.12‰下降10.7%。wind统计,今年1季度主承销项目1单,募集金额9亿元,占去年全年募集金额的2.6%。投资收益由去年的0.14亿元扭亏为盈至53万元。期货业务依托大华期货开展,市场份额0.55%,与经纪业务地位基本相当。创新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直投公司得以运营,直投基金正在筹备;两融业务已通过专业评价。
  投资建议
  我们看好金融创新和改革背景下的券业发展,山西证券基本面存在改善趋势,维持中性评级。
  


  光大证券2012中报点评:投行大幅下滑拖累业绩,下调预测及评级
  光大证券 601788 银行和金融服务
  研究机构:东兴证券 分析师:王明德 撰写日期:2012-08-03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受市场指数下行以及投行项目进程放缓的影响,占收入比重较高的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将拖累公司营业收入,因此我们下调公司的预测,预计公司2012年和201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1.62亿元和46.86亿元,EPS分别为0.37元和0.48元,对应的PE为33倍和26倍。综合考虑到投行业务大幅下滑带来的收入下滑,我们暂时下调公司的评级至推荐,但我们仍密切关注公司定增事项对创新业务的推进。
  


  国元证券:1季度业绩略低于预期
  国元证券 000728 银行和金融服务
  研究机构:中金公司 分析师:毛军华 撰写日期:2012-04-24
  2012年1季度业绩低于预期国元证券 2012年1季度实现净利润1.55亿元(每股0.08元),同年利润的19%;投行业务表现不佳及经纪业务收入未达预期是业主要发现:
  2012年1季度,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同、环比分别上升0.05个和0.02个百分点至1.1%,但经纪业务净手续费率环比未能继续反弹,同、环比分别略降5.7%和2.3%至0.083%。
  2012年1季度公司投行业务方面仅获一单富春通信主承销,募集金额仅2.72亿元,取得收入1600万元,低于我们预期。
  受益于市场回暖,自营业务1季度9500万元,同、环比分别增长91.2%和78.5%。尽管未计入损益的自营业务税前亏损也有所减少,但仍高达1.8亿元,为今年公司盈利带来不确定性。
  受到同业市场利率下降的影响,净利息收入环比减少20.4%。
  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的情况下,业务及管理费同比仅略降2.8%,且最近6个季度都在2亿元以上,显示出业务及管理费的较大的刚性增长压力,将成为公司的长期制约。
  盈利预测调整:
  根据国元证券2012年1季度业绩的情况,我们分别下调其20120.41元。
  估值与评级:
  国元证券盈利模式仍以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为主,创新业务发展2012年日均股票交易额2100亿元假设下,公司目前股价对应市盈持对国元证券中性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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